提示
×
取消
确定
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专论
浅析化学领域审查意见中“公知常识”的应对策略
来源:农化专利网   发布时间:2023-05-30 08:53
简述
可采用的答复思路:对比文件1对氧化铈进行表面改性是使氧化铈可以较好地分散到体系中,不易团聚成大颗粒,即表面改性起到提高氧化铈分散性的效果,那么,在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增加其他新的组分或者删减不需要的组分时也应当是能够起到对氧化铈分散性提高的作用。

图片

可采用的答复思路:对比文件1对氧化铈进行表面改性是使氧化铈可以较好地分散到体系中,不易团聚成大颗粒,即表面改性起到提高氧化铈分散性的效果,那么,在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增加其他新的组分或者删减不需要的组分时也应当是能够起到对氧化铈分散性提高的作用。而本领域公知,增稠剂只是提高抛光液的粘度,并不能达到与表面活性剂对氧化铈改性相同的效果;螯合剂能够与金属离子形成稳定的络合物,减少金属离子对抛光液的污染同时还能够起到缓释剂的作用,保护机床不受抛光液腐蚀;而杀菌剂也仅仅是减少菌群对抛光液的污染。综上可知,虽然本领域公知增稠剂、螯合剂、杀菌剂和氧化剂可以添加到抛光液中,但是在增稠剂、螯合剂、杀菌剂和氧化剂均不能达到与表面活性剂对氧化铈表面改性以提高其在体系中分散效果的作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能显而易见地添加增稠剂、螯合剂、杀菌剂以替代省略对氧化铈表面的改性处理,进而也就不能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

由案例2可以看出,审查员仅仅是抓住了助剂本身的作用,并未考虑将其替换到对比文件1中后,是否具有与表面改性氧化铈组分相同的作用,而在助剂与表面改性氧化铈不具有“等效替换”的作用的情况下,即使增稠剂、螯合剂、杀菌剂和氧化剂本身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但是将其结合到对比文件1后,也是不能达成本申请中的技术效果的。

四、小结


公知常识的判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于区别特征所确定的技术问题,这就要求在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要将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晰地分析对比,结合区别技术特征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跳出仅局限于区别技术特征本身固有功能或效果的技术问题来进行论述,从而针对“公知常识”类的审查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意见陈述,最终说服审查员,进而获得授权。

文章来源:IPRdaily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