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分案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二是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
三是原申请尚未获得授权,处于专利申请有效期间或者驳回复审有限期内;
四是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或在申请阶段提出。
B分案申请要求:
一是提出分案申请的,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过原申请公开的范围;
二是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与申请日。在提出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三是对于已提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在原申请的申请号后的括号内填写该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四是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五是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申请人,不相同的,应当提交权利转移证明材料;
六是分案申请除应当提交申请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以及原申请中与本分案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副本,如优先权文件副本。
专利分案申请的注意事项:
1. 提出分案申请时应该在专利请求书的该栏中予以声明。
2. 提出分案申请的应当在本栏内填明原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原申请的申请日即为分案申请的申请日。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对应的分案申请号。如果原申请是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则申请人还应当在所填写的原申请的中国申请号后加一括号,并在该括号内注明该国际申请号。
3. 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如果超出后又不愿删去的,分案申请将会被驳回。
4. 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都是从原申请日起算。如果原申请是享有优先权的,则实审请求期限应从优先权日起计算。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办各种手续。
期满未补办的,该分案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分案申请还应当按照一件新申请的要求,缴纳申请费并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已经到期的各种费用,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实审费。
5. 再次分案申请:分案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再次分案,该特定条件包括:首次分案的母案处于可分案的状态;首次分案申请收到审查员发出的指明了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或者分案通知书。
附录:RSMK公司分案申请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