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开始,欧盟发布了36个农药产品的禁限用法规,其中包括16个杀虫剂、11个杀菌剂、7个除草剂、1个杀线虫剂、1个熏蒸剂。
同时,欧盟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也发布了一些产品的禁限用法规。具体如下:
Chlorpyrifos 毒死蜱
自2021年10月29日前在粮食作物上禁用。
Herbicide 除草剂:
DCPA 敌草索
暂停销售、分销和使用的意向通知书已发布。
Diuron 敌草隆
已发布终止所有用途的提案。
Trifludimoxazin 三氟草嗪
应BASF要求终止登记。
登记方对毒死蜱相关产品的销售已于2021年12月10日结束;零售商的销售于2022年12月10日结束;所有毒死蜱产品的使用将于2023年12月10日结束。Clothianidin 噻虫胺
在重新评估其对蜜蜂和其他授粉媒介的潜在影响后,禁止某些作物上的使用。
Imidacloprid 吡虫啉
在重新评估其对蜜蜂和其他授粉媒介的潜在影响后,禁止某些作物上的使用。
Thiamethoxam 噻虫嗪
在重新评估其对蜜蜂和其他授粉媒介的潜在影响后,禁止某些作物上的使用。
Insecticide/ acaricide 杀虫杀螨剂:
Cyromazine 灭蝇胺
由于不可接受的职业暴露风险,提议禁止大部分使用。Carbendazim 多菌灵
2023年8月之前的12个月内逐步禁止进口、生产、分装和销售该产品。
Thiram 福美双:
部分禁用,包括禁止粉剂用于种子处理和叶面施用。
Herbicide 除草剂:
Paraquat 百草枯
自2020年9月22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Paraquat 百草枯
自2021年7月12日起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
Acaricide 杀螨剂:
Dicofol 三氯杀螨醇
禁止登记、制造、进口和销售。
Insecticide 杀虫剂:
Methamidophos甲胺磷
禁止进口和登记。销售和使用将逐步淘汰。
建议禁止以下产品的进口、制造、销售、运输、分销和使用。但仅供出口不受限制。
杀虫剂/杀螨剂乙酰甲胺磷、丙硫克百威、呋喃丹、毒死蜱、溴氰菊酯、三氯杀螨醇、乐果、马拉硫磷、灭多威、久效磷、喹硫磷和硫双灭多威;除草剂2,4-D、阿特拉津、丁草胺、敌草隆、乙氧氟草醚、二甲戊乐灵和磺酰磺隆;以及杀菌剂克菌丹、多菌灵、敌螨普、代森锰锌、甲基硫菌灵、福美双、代森锌和福美锌。
Glyphosate 草甘膦
仅限有害生物防治施药人员使用。
Chlorpyrifos 毒死蜱
自2020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使用及进出口。Paraquat百草枯
自2020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使用及进出口。Glyphosate 草甘膦
2021年6月30日撤销所有登记批准。
Insecticide 杀虫剂:
Chlorpyrifos 毒死蜱
2021年2月12日撤销所有登记批准。
Fipronil 氟虫腈
2021年2月12日撤销所有登记批准。
Other products其他产品:
杀虫剂丙硫克百威、甲萘威、丁硫克百威和硫双灭多威;杀菌剂百菌清、代森锰锌、丙森锌、代森锌、代森锰、福美锌;除草剂阿特拉津和乙草胺
建议在2022年第二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之间逐步淘汰。
文章来源:颖泰分析 资料来源:S&P Glob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