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化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以价换市是国内企业主流的运营方式。市场竞争的加剧也让很多企业不得不去改变运营思路和市场打法。
与以往不同,当市场充满活力,跨国公司有足够丰富的产品线和研发壁垒时,不会太过计较国内企业的市场推广动态,但当国内农药企业产业升级,国内竞争加剧的大环境下,跨国公司,国内龙头企业也会更多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国家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也逐渐加大,到‘一证一品’政策的落地推动农药的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2024年法律事件可以总结以下关键词: 反倾销 专利 收购 禁限用 维权
一月份:
1月3日:精异丙甲草胺遭到禁用,即将退出欧盟市场
欧盟委员会(EC)发布正式决议:基于欧盟植物保护产品PPP法规(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不再批准活性物质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的欧盟植物保护产品登记。
(1)根据监测数据,地下水中的精异丙甲草胺和其相关活性代谢物的含量超过了0.1μg/L的限量值,其中包括高度怀疑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的代谢物。
(2)对于以蚯蚓为食的哺乳动物存在通过二次毒害产生的高风险。
1月27日: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发表严正警告:立即停止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唑虫酰胺原药
2024年全年海利尔发表过数次警告信,均是打击唑虫酰胺原药的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唑虫酰胺是海利尔的核心产品之一。所针对的企业是没有唑虫酰胺原药农药登记证和唑虫酰胺原药农药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经营企业。
1月23日:富美实就专利侵权损害获得赔偿。
FMC Corporation (“FMC”或“富美实”)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专利侵权上诉案件中认定几名被告侵犯了FMC的专利,并向FMC支付近10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该金额是近年来中国农药行业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法院裁定的最高赔偿额之一。涉案专利保护的是一种用于制造氯虫苯甲酰胺的关键中间体。
FMC 近年来一直在加大自己的专利维权力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氯虫苯甲酰胺也是2021-2023年最火的产品之一。
二月份:
2月5日:农业农村部公布12个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2023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农业农村部从中选取12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包括以下三个类别:
1,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
2,常规药物残留超标
3,未按照规定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
可以看到在整个2023年至今,农药经营的合法合规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
2月7日:拜耳关于农达®外箱追溯码遭破坏的声明、
拜耳对于市场上有部分农达®外箱追溯码(二维码、条形码)遭人为故意破坏的情况。已开展相关调查和维权行动,对于参与刮码/擦码的行为、生产制造及销售假冒农达®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月份:
3月12日: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迅速行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从“严”的角度,研究谋划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新措施新办法。
3月15日: 拜耳发表关于氟吡菌酰胺原药的严正申明
"到目前为止,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是氟吡菌酰胺在中国的唯一原药登记拥有者和合法供应公司。近期,我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个别标称含氟吡菌酰胺成分及杀线虫用途的产品,而这些产品大部分并非我司授权生产及销售,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了食品安全...."
四月份:
4月16日: 墨西哥联邦行政法院联邦行政法院就富美实提出的润丰专利侵权诉讼判决
近日,墨西哥联邦行政法院知识产权专门法庭就一起专利侵权案件作出裁决,对于富美实提出的润丰专利侵权诉讼,不予支持。
自2023年5月起,富美实(FMC Agroquímica de México, S. de R.L. de C.V.和FMC Corporation)多次起诉墨西哥农业部门(COFEPRIS)以及润丰(RAINBOW AGRO SCIENCES, S. A. DE C.V.),要求墨西哥联邦行政法院特别法庭,撤销政府颁发给润丰在墨西哥的产品登记,具体产品为氯虫苯甲酰胺原药以及制剂,溴氰虫酰胺原药以及制剂,就4个产品分别提起了多起诉讼。
2024年4月1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富美实的诉讼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在诉讼中存在显著误导,不予支持富美实的主张,驳回富美实关于溴氰虫酰胺原药的起诉要求,支持润丰的抗辩主张。
注意这只是个出海农药企业面临诉讼的个案。很多农药企业在出海中面临诉讼仍然是以妥协的方式避免和跨国公司对簿公堂。同时对于润丰这样的头部出海企业,胜诉的经验也是屈指可数。
4月28日:友道化学氯虫苯甲酰胺原药在海外登记
2024年3月,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友道化学”)氯虫苯甲酰胺原药相继获得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奥地利卫生和食品安全局(BAES)的登记批准,在澳大利亚和欧盟取得登记。
2024年4月28日,友道化学200克/升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获得我国农业农村部批准,登记证号:PD20241501;该产品登记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作为国产康宽最早的生产企业,已经成功布局海外市场,并取得登记证。这给其他犹豫不决的出口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但是如果海外布局康宽,仍然需要关注目的国的专利情况。
五月份:
5月9日:扬农化工反倾销调查申请获批准
国内农药巨头扬农化工(600486)的反倾销申请,获得商务部准许。
5月7日,国家商务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下称“调查公告”),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5月7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近年来印度对中国的很多化工原材料实行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扬农代表中国企业向印度企业发起了反击。主要产品为氯氰菊酯。
六月份:
6月25日: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发表关于84%氯酯磺草胺水分散粒剂的严正声明
近期‘我司’多次收到农户投诉网购产品:垦杰(84%氯酯磺草胺水分散粒剂)质量疑问,经过对签收样品的检验,并确认都是侵权伪造了我司产品。
消费降级的大环境下,低价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更容易进入市场,对企业和农户都造成了巨大损失。
七月份:
7月16日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严正声明维护其专利
"关于市场存在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吡蚜酮”与“呋虫胺”复配制剂的侵权行为,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
请相关方立刻停止侵犯我公司相关专利权的行为。对侵犯我公司专利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民事以及行政责任,以此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客户的正当利益。"
7月26日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关于一款2甲4氯辛酯原药原药的严正声明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下称“安道麦辉丰”)是持有2甲4氯异辛酯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资质齐全的合法生产2甲4氯辛酯原药的企业。
根据市场反馈,目前国内存在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非法销售2甲4异辛酯原药的违法行为,造成市场上出现了相关产品质量不合格、非法开具原品名发票、换品名开票或不开票等层出不穷的乱象,给2甲4氯异辛酯原药及制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及合规风险,同时也严重侵害了合法企业、广大消费者和种植户的正当权益。
7月3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磷化铝氯化苦管控措施意见的函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农业农村部拟对磷化铝、氯化苦等2种高毒农药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八月份:
8月9日:浙江中山化工集团国内销售正规渠道合作声明
“近期,公司发现部分农资市场存在冒充我司销售人员进行假冒产品销售行为,极大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客户正当利益。在此,我司郑重呼吁广大客户抵制假冒伪劣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我司正规产品,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为共同的社会形象负责。特此声明!”
8月-10月 组合化学再次对砜吡草唑相关产品开展维权行动
该涉案专利的发明名称为“5-羟基-4-硫甲基吡唑化合物的制备方法”,是组合化学的一种关键中间体化合物的生产工艺专利技术。
5-羟基-4-硫甲基吡唑是砜吡草唑合成路线的重要中间体,组合化学首先在澳洲起诉多家中国企业,以维护自身在澳洲的砜吡草唑产品优势。
十月份:
10月31日:先正达氟唑菌酰羟胺和苯并烯氟菌唑专利保护的严正声明
氟唑菌酰羟胺与苯并烯氟菌唑均为先正达的专利产品。
十一月份:
11月6日: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提出的“一证一品”成为最多议论的话题。“同一登记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
这一政策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和农药产品的质量安全都具有积极意义。
11月7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乙酸(2,4-滴)作出反倾销初裁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出口商泰禾有限公司(Thai Harvest Ltd.)和生产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Jiangxi Tianyu Chemical Co., Ltd.)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反倾销终裁。
十二月份:
12月4日: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双氯磺草胺的严正声明
主要针对从中国采购非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磺草胺原药和制剂用于出口,尤其是出口到阿根廷、巴拉圭、乌拉圭、玻利维亚等国,都认为是非法的,且产品被认定是假农药。
没有相应登记证件和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的农药原药和制剂,无论是国内使用还是出口,都可以被认定为假农药。
12月6日:红太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已经终结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12月30日:应印度本土企业Alkyl Amines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正式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胺MIPA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1190、29211990及29211920项下的异丙胺产品。MIPA作为重要的有机化合物中间体,其最主要的下游应用为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另外,MIPA还被应用于除草剂莠去津的合成过程。
印度2024年内发起的涉华贸易救济调查共36起,远高于往年。
2024年总结
2024年农化企业多次发表严正声明是前所未有的,更多是在市场下行的过程中,行业混乱的现状。假冒伪劣产品和地下工厂的产品确实给国内农药企业和跨国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对于国内企业不仅仅局限于专利限制,同时也针对产品登记信息,样品等申请发起调查以限制国内企业对其原有市场的冲击。
最后,愈演愈烈的反倾销调查已经不局限于美国,印度等发起国,逐渐蔓延到泰国,越南,墨西哥等第三方中转国。
2024年国内农药企业面临的假冒产品,专利侵权,反倾销调查等压力,在2025年市场或将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