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知局最新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后,笔者迅速联系了两家未办理专利费减的企业,指导企业从注册到办理。最终发现新系统方便了很多,相比较之前的办理系统,那真的是省了不少事儿。本文这就手把手的给大家展示最新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怎么处理专利费减?在开始展示之前,我们先说明五个费减办理的核心知识点:
新“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上线后,费减备案只能由申请人自行办理,代理机构将无法进行代办。
2. 专利费减的条件都有什么?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a.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的个人;b.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c.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3. 专利费减减缴纳哪些费用?
a.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b.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c.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d.复审费。
4. 可以减缴多少费用呢?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收费的70%。2. 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无固定工作或者无收入。3. 申请人为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或能表明学生身份的证明。例如,从身份证上的信息看,明显为学生身份的。4. 监狱服刑人员,由所在监狱出具的情况说明。对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或无固定工作证明视为不合格。5. 由于军人身份证被没收,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因此,军人备案的时候请不要备案身份证号,可以备案军官证号,提供军官证复印件,若用身份证号备案请写说明并签章。提供部队盖章的收入证明。2.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提交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审核标准参照企业办理费减的标准执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对于部队单位,允许其自己编排一组数字及字母的组合作为费减备案号码。同时,应附具由该部队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上级单位无法出具证明的,也可由本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应体现“单位名称”和“备案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新公司提供无纳税说明(加盖公章)
接下来开始正餐,新系统下的专利费减办理,本文主要以企业办理为演示,自然人同理参考以下步骤填写注册、登录办理。
第一步:
网站进入:cponline.cnipa.gov.cn/,进去之后的界面如下图:

第二步:
鼠标放到专利事务服务上,在下菜单栏处点击费减备案:

进入新的界面,选择法人登录,如没有账号的,请点击“立即注册”:
第四步:
账号注册,点击完立即注册后,出下如下界面,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即可。

填写注册信息,按照要求并如实填写注册信息。

关联经办人,此处经本人需要填写企业内部人员。
如经办人有个人账号,选择已注册输入注册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若经办人没有个人账号,选择未注册输入对应信息点击提交即可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后在右上角登录即可开始费减备案。
第七步:
账号注册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登录,勾选法人登录,在账号处填写统一信用代码,填写密码。
第八步:
登陆成功后进入系统首页,再次选择费减备案后进入如下界面:

第九步:进入费减信息填写界面,填写上年度纳税额(企业费减要求为上年度纳税额低于100万元),勾选对应的年份及是否接收短信通知,填好后点击下一步。
第十步:
上传企业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上年度纳税报表A类。

点击提交即可,等待审核,最后会反馈如下信息:

到此处,最新系统的专利费减备案已提交成功,等待审核通知即可!
来源:专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