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一则中国企业新闻震动业界:在德国欧洲自行车展上,一家中国知名自行车企业展出的全新电动自行车被指抄袭瑞士品牌产品,主办方当场发出强制撤展令——企业必须在35分钟内撤下展品。
这不是孤例。在德国宝马工程机械展上,另一家中国企业的紧凑型轮式装载机同样因涉嫌抄袭荷兰公司产品,被法院裁定撤展。
中国贸促会报告显示,2025年1-6月,中国企业在海外展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同比上升18%。专利侵权、商标抢注和外观设计冲突成为三大“高频雷区”。
作为“超级联系人”的香港,正在打造国际品牌中心和知识产权贸易枢纽。今年7月,香港首届世界品牌大会上,国际品牌科学院宣布落户香港。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更提出将香港打造为第九大国际中心——国际品牌中心。
当中国企业借香港平台“走出去”,如何避免陷入知识产权雷区?
香港知识产权环境的特殊性
香港作为国家“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拥有独特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内地不同,香港普通法制度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成了其核心竞争力。
行政长官李家超在首届世界品牌大会上强调:“特区政府积极维护香港健全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保障专利、版权及商标等,打造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香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体现在制度设计上,更在执法层面严格实施。在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香港采取快速反应机制。
根据亚太区皮革展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一旦接到有效投诉,主办单位有权要求涉事展商立即移除涉嫌侵权物品,拒不配合者可能被终止参展资格,且不获退还参展费用。
更值得关注的是,香港对版权产品的平行进口采取双重禁止政策。经销任何平行进口版权作品(除电脑软件产品外),如作品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发表不足15个月,即属刑事罪行。
参展前的“三步排雷”策略
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的核心在于事前充分准备。浙江贸促机构针对2025年海外参展提出系统的“三步排雷指南”。
第一步:地毯式排查(参展前2个月)
企业需要进行全球知识产权扫描。专利方面,利用WIPO数据库和目标国专利局官网,检索核心技术的地域性覆盖。
尤其注意检查目标市场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专利。在欧洲自行车展上,一家中国文创企业的“国风陶瓷杯”因杯口弧度、花纹排列与意大利品牌专利高度相似,被当场查封。
商标方面,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系统,核查目标国是否有近似或相同商标。今年3月,一家家居企业在中东参展时,被指侵犯当地“商标猎人”抢注的商标,不仅无法使用自有品牌,还面临“冒牌”指控。
第二步:应急包准备(布展阶段)
展位布置需讲究策略。避免直接展示产品核心技术细节,对关键部件可采用“遮罩”或“模型”替代。这既能防止技术泄露,又能降低侵权风险。
人员培训至关重要。安排法务或外部律师驻场,培训展台人员应对侵权指控的标准流程:要求对方出示专利/商标证书原件,拒绝当场签署任何“和解协议”。
证据链构建不容忽视。对展位布置、产品展示全程录像,收集客户名片、宣传资料。这些都可能成为未来可能的“在先使用”证明。
第三步:长尾风险管理(参展后)
参展结束3天内,整理展会期间收到的所有“警告函”“询问函”,提交法务团队分析。1个月内,针对目标国市场,启动核心知识产权的“补注册”。
长期策略是建立知识产权监测机制,及时获取各类海外风险预警信息。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企业养成日常工作中留存商标、专利使用证据的习惯,妥善保管报关单、合同、发票、宣传材料等。
展中应对
香港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特殊规则。投诉人需提供在香港有效的知识产权注册证明。
商标投诉需提交在香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认证复件
专利投诉需提供有效专利授权证及由香港专利代理人发出的书面侵权意见
若由代理人提出投诉,还需提交代表委托书
面对侵权指控,企业应保持冷静。香港展会主办方通常会要求被投诉展商立即从摊位移除涉嫌侵权物品,并不得在剩余展期再次展示。
但企业有权要求对方出示完整的权利证明。若认为指控不成立,可提供反证。根据规定,主办方的处理决定“只是协助调解”,并非最终侵权认定。
拒不执行移除要求的后果严重。主办方有权终止该展商的参展权,不退还参展费用,并禁止其参与未来所有展会。
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特殊之处
1.商标
(1)系列商标
香港接受系列商标的注册申请。根据《商标条例》的规定:“一系列的商标指超过1个在要项上相似的商标,而该等商标只在对该等商标的本质并无重大影响的不关乎显著特性方面有所差异。”简单来说,申请人可以选择将字体、大小写、简繁体、颜色等“不关乎显著特征方面”的地方有差异的商标(不超过4个)申请注册为一件系列商标。
(2)语言
香港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用中文或英文提出。如果申请人以纯中文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则商标获得接纳后的注册证书只是中文版:如果申请人是以纯英文提交申请,则获得的注册证书也将是英文版。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商标申请在香港知识产权署获得接纳,则无法再更改注册申请的信息。
(3)气味商标
香港虽然原则上认定商标可由气味构成,实际上至今未有能够成功注册的“气味商标”,“气味商标”虽原则上可以接受,但实际操作中却无法进行。
(4)实际使用原则
香港的商标法以实际使用原则为主,申请在先原则为辅。《商标条例》规定,任何商标在香港的使用可凭借保护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所使用的未经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的任何法律规则(尤其是凭借关于假冒的法律)而予以阻止。
(5)商标保护期短
香港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7年,续展期限较长为14年。
2 版权
(1)授权条件
香港《版权条例》规定,版权是按照本部而存在于下列类别的作品的产权:原创的文学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或艺术作品:声音纪录、影片、广播或有线传播节目:及已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
作品要在香港取得版权保护,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各地作者的作品,或在世界各地首次发表的作品,都可在香港特去受到版权保护。版权是一项自动赋予的权利。在创作完成后,有关作品即拥有版权。版权与专利、商标及工业外观设计等其他类别的知识产权不同之处,就是版权毋须在香港特区注册,也可受香港特区法律保护。
(2)严格的刑事责任
香港法律针对为商业目的而作出的侵权行为(例如:制作侵犯版权复制品以供出售或出租,或以侵犯版权复制品进行商业交易)施加刑事制裁。
海关负责执行侵犯版权的刑事法例。无论是否已提出检控,该部门拥有广泛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力以调查侵权案件,亦有权没收怀疑侵权复制品。
香港对版权侵犯行为的刑事责任门槛设定较低。对于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未经许可产生侵权行为,无须获得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即可构成犯罪。
3.专利
(1)短期专利
香港法律没有实用新型专利,但申请人可以就一项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在香港申请短期专利。香港短期专利最长保护期为8年,但第一次申请只提供4年保护期,如果需要再维持4年有效期,权利人须在第四年届满前的3个月期间内缴付续期费;若没有按时缴付该续期费,则第4年届满后该短期专利即告失效。
(2)香港的标准专利
香港的标准专利有效期最长为20年,但并非一次性生效,自第3年届满后的每年都必须续期。如意欲在自第3款所指明的日期(指批准后的第一个周年日)起计第3年或继后的任何一年届满后将任何标准专利再维持有效一年,则订明的续期费须在该第3年或继后的一年(视属何情况而定)届满前(但不得早于届满的日期前3个月)缴付:如该续期费没有如此缴付,则标准专利在该第3年或该继后的一年届满时须停止有效。
4.外观设计
《注册外观设计条例》于1997年6月4日由香港立法局通过,于6月27日生效实施。
外观设计的首段有效期为注册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的5年,每次可延展5年,但有效期总共不得超过自注册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的25年。如任何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意欲将注册有效期再续期5年,则订明的续期费须在现时注册有效期终止前(但不得在紧接现时有效期终止前的3个月之前)缴付。如续期费及任何订明的附加费已在紧接在有效期终止后的6个月内缴付,则该项外观设计的注册须视作为犹如从未停止有效一样。(2)香港允许多项外观设计一并申请注册,并且作为同一项注册申请标的,前提是这些外观设计关乎同一订明类别或同一套件,且符合其他条件。
以上文章整理自《境外展会知识产权应对指南(2024年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商务厅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