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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中涉及的各种期限
来源:农化专利网   发布时间:2024-03-22 08:33
简述
一、前言一件专利自申请到授权/驳回过程中以及之后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期限,有时候总是傻傻记不清,本文进行了部分汇总,以方便查看,具体如下。二、几个基本概念1. 申请日申请日将决定专利审查过程中新颖性、创造性的检索日期,以及各种期限、费用的起算点。

一、前言

一件专利自申请到授权/驳回过程中以及之后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期限,有时候总是傻傻记不清,本文进行了部分汇总,以方便查看,具体如下。

二、几个基本概念

1. 申请日

申请日将决定专利审查过程中新颖性、创造性的检索日期,以及各种期限、费用的起算点。那么,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呢?

(1)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2) 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

(3) 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4)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

(5) 电子申请以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6)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分案申请,以原申请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7)对于 PCT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国际专利申请的国际申请日视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申请的申请日。

2. 优先权日

优先权日是对应于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过程中的要求优先权的日期。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类型:

(1)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或者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优先权称为本国优先权。

二、期限统计

项目

时间

申请费、公布印刷费、附加费、优先权费

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提出实质审查
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主动修改的期限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提出主动修改的期限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修改
发明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

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专利法第24条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要求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并自申请之日起(或从知道他人未经同意公开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优先权期限
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本国或者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办理优先权手续的期限
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在优先权日(要求多项优先权的,指最早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优先权费的期限
提出后一申请的申请日起2个月,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递交期限

优先权日(要求多项优先权的,指最早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

优先权转让证明
优先权日(要求多项优先权的,指最早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
生物保藏
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优先权日)保藏生物材料样品,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之日起4个月)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
①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②对于驳回的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提出复审请求以后的复审期间、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③原申请被视为撤回,需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再提出分案申请
答复审查意见
申请人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4个月,答复其他通知书期限为2个月。
PCT19 条修改
自国际检索单位向申请人和国际局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以后到期者为准。
PCT34 条修改
提出初步审查请求起到初审报告做出之前
PCT 第 28 条或第41条修改
进入国家阶段时提出修改
中国阶段主动修改
要求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要求获得发明专利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办理授权登记手续
自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专利登记费(停收)、公告印刷费(停收)、授权当年年费、印花税
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
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延长期限请求费
相应的期限届满日之前缴纳

因正当理由恢复权利请求费

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复审请求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审费

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专利权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提出退款请求的时间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提出退款请求


三、总结
专利申请与维护过程中涉及事项细致琐碎,一旦错过某些关键期限,有些将无法弥补;如果未能及时处理与回应相关通知,也可能错失宝贵机会。对于专利从业者来说,深入了解与牢记常见期限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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