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发明创造是聚集了发明人无数心血的产物,而想要专利成功授权并非易事,特别是像今年在专利审查严格的环境下,专利驳回非常常见。那么,当专利被驳回时,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血付之东流了吗?
专利申请人接到驳回通知后,切莫灰心、消极面对,而应把握“专利复审”这条可能让专利“起死回生”的救济途径。此时应该认真阅读专利驳回通知书,充分理解审查员的意见,这样才有利于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复审的准备。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1、专利复审是申请专利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
2、专利审查过程中,由专利局单独一名审查员审查,专利驳回理由主观性强,但是,当事人可在专利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专利复审委对专利的再审判,三名审查员审查意见更加客观。
3、重新申报其他专利技术,审查周期长,时间成本太高,复审相对时间周期较短。
我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由于专利复审对专利能否最终授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专利申请人可在申请专利复审时寻求专业人士或代理机构的帮助。
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交复审请求书,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3、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等。
专利复审基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专利申请被驳回;
2.提出专利申请复审请求(3个月内);
3.形式审查;
4.专利复审前置审查;
5.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查;
6.复审决定(维持驳回或撤销驳回);
7.针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程序。
复审决定有以下三种类型:
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
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据统计:2018年全年全国(含港澳台)结案的发明专利共计79.47万件,发出过驳回决定的共计17.29万件,其中因对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共计9335件,占全部发出过驳回决定5.40%,大约20件被驳专利,就有1件提出复审。(数据说明: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范围为2018年结案公布并做过复审的全部发明专利申请,数据为不完全统计,仅供参考!)
那么做发明复审的成功概率有多大?据统计发现,在上述的9335件复审请求中有4743件发明专利经过复审之后撤销了驳回决定,复审成功率只有二分之一,那么找个代理机构来帮助做复审,成功率能不能提高呢?统计发现,9335件复审案件里,有2095件没有委托正规代理机构完成,结果有876件撤销驳回,而1219件维持驳回,成功率只有41.8%;而剩下的7240件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完成的复审,有3867件撤销驳回,成功率53.4%,提升了近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