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农药登记的过程中,登记变更有7类,其中包括扩大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变更、增加使用剂量、降低使用剂量、原药(母药)质量规格和组成进行变更、制剂质量规格和组成进行变更、毒性级别变更。那么农药登记申请扩大使用范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今天小编就对这种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各位农药企业在登记中有所帮助。
扩大使用范围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一般材料
1. 申请表
2. 申请人声明
3. 登记证复印件
4. 变更说明与理由
5. 标签和说明书
6. 其他与登记变更相关的材料
二、毒理学资料
1.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施药者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或居民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三、药效资料
1.室内生物活性试验资料(涉及新防治对象时需要)
2.室内作物安全性试验资料(涉及新作物时需要)
3.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报告:生物化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制剂涉及新使用方法的产品,分别参照农药制剂登记资料要求中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制剂的Ⅰ类(新使用方法)提供资料;未涉及新使用方法的产品,可提供1年3地(林业用药、局部地区种植的作物或局部地区发生病、虫、草害)、1年4地(杀虫剂、杀菌剂)或1年5地(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卫生用农药制剂参照卫生用农药制剂登记资料要求中的Ⅰ类(新使用方法)提供资料;杀鼠剂制剂参照杀鼠剂农药制剂登记资料要求中的Ⅰ类(新使用方法)提供资料。
4.抗性风险评估资料(新防治对象时需要)
5.综合评估报告:即药效资料的摘要性总结。
四、残留资料
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非食用作物、非饲料作物、卫生杀虫和杀鼠剂不需要提供)
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
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部分作物,可查询)
膳食风险评估报告
五、环境影响资料(视需要提供)
补充环境影响资料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来源:辉胜农药登记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