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正迈向高质量发展征程,参与“一带一路”共建的国内企业也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随着“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越来越多地直面专利侵权纠纷,比如让出口美国的中国企业感到头疼的337调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 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因此简称337调查,调查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它不公平竞争。
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是指所有人、进口商或分销商向美国进口,为进口而买卖或进口后在美国销售属于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设计方案权的产品的行为。只要美国存在与该产业相关的产业或正在建立该产业,有关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即构成非法。337调查具有后果严重、时间节奏快、费用昂贵、应诉难度大等特点,一直以来都是美国企业打压外国竞争对手的利器。
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数据显示,在2000年至今,涉华337调查总计近400起,近一年半申请立案的有29起。涉案产品包括电子、轻工、机械、医药、化学、汽车、金属制品等多个行业。
很多企业在产品出海前并没有做好专利风险的防范措施,一旦遭遇到专利侵权指控往往无法及时响应,面对国外专利诉讼复杂的法律规则、高额的律师费,很多国内企业只能退出海外市场或被迫交纳高额的许可费,导致企业损失惨重。
律师建议:
中国企业在走出国门之前先做好专利侵权风险防控,将专利侵权风险评估工作前置,具体来说,企业应当在新产品研发立项前、研发过程中、产品宣传、销售、接受订单、生产、出口或参展等阶段提前进行专利风险评估,尽早排查和规避高风险专利,制定好应对策略。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针对目标市场国开展专利检索、高风险专利筛选和侵权比对,出具自由实施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FTO报告,做好风险预警工作。
以OEM、ODM方式出口的中国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有必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必要的FTO分析,对国外客户要求生产的出口产品是否涉及专利侵权问题进行必要的风险排查。同时,也有必要在合同中对相关权利、责任进行划分和约定,以降低其可能面临的法律、经济风险。
经过这些年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积累的经验和自主创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布局,国内一些大企业,例如华为等,已经转变身份从被告变成原告,利用专利制度维护自身市场地位。但大部分中小企业还是处于摸索阶段,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需要更加重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正确应对海外专利侵权诉讼,为企业的海外市场开拓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