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发表申明。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拥有氯酯磺草胺原药及制剂(84%水分散粒剂)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的企业,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
明确自2018年起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原药来源证明或销售原药,原药仅供自用,确保制剂生产源头合法。
该声明针对是的市场上存在的来源不明的氯酯磺草胺制剂产品(尤其是84%水分散粒剂),提醒农户警惕非法产品。
1.国内登记信息
国内拥有氯酯磺草胺原药登记证的企业共有三家,分别是江苏瑞邦,江苏省农药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和科迪华。

以上三家公司均具有氯酯磺草胺原药及84%水分散粒剂的登记证。
2.生产许可信息
科迪华在国内没有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农药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可以合法生产氯酯磺草胺原药的企业。


专利情况
氯酯磺草胺的化合物专利于2009年5月届满,其专利的申请日是1989年。是名副其实的老产品了。

专利号为:ES2061935,受理局为西班牙。 该专利并没有在中国的同族专利。其专利保护结构如下:


总 结
氯酯磺草胺虽然是个老产品,但在国内登记较少。
氯酯磺草胺于1997年在美国首次登记。主要以土壤处理或播后苗前土壤处理的方式用于大豆田阔叶杂草的防除。
2015年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成功登记84%氯酯磺草胺水分散粒剂和98%氯酯磺草胺原药,成为国内首家正式登记氯酯磺草胺的国内企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国内登记政策,尤其是2021年后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风险评估,对长残效除草剂的环境影响(如土壤残留、对后茬作物的药害)审查更严格。氯酯磺草胺的残留期较长(半衰期可达数月),可能因环境风险较高而难以通过评审。所以长久来看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仍然将会是国内合法拥有氯酯磺草胺双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