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预审不仅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高新技术产业专利快速授权的“绿色通道”,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专利审查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专利质量的重要抓手。作为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重要前置环节,专利申请预审质量直接关系到后续专利审查的质量和效率。笔者针对上述专利申请预审质量问题的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质量保障建议。
1. 建立专利申请预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
内部质量保障是专利预审质量保障是“首道关卡”,各地方专利预审查机构作为责任主体应严格做好内部质量保障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优化再造案件预审流程
专利申请预审案件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可增加自检、互检、质检和合议的环节,最大限度地保障案件质量。
自检质量保障由预审员个体单独完成,是针对所审案件的自我检查,从自身角度发现并解决预审案件中的缺陷和错误。地方专利预审查机构可根据预审实际情况和审查经验总结更新具体自检内容,分别设置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自检项目表,供预审员自检时参照。
互检质量保障是根据预审案件的分类领域和预审员专业背景成立互检小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互检人员搭配,互检实行双人负责制,原则上应至少有一人为具有较丰富预审工作经验的预审员。主预审员对案件形成预审意见并自检完成后,交由互检员进行互检,互检员针对已形成的预审意见按预审标准进行核查,记录互检意见并反馈给主预审员,最终向申请人发出的预审意见需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负责。如主预审员和互检员对预审意见存在分歧,应由主预审员提交合议组复核。
质检质量保障主要由具有多年专利预审审查或实质审查工作经验且具备对预审案件质量、通知书撰写质量等进行综合检查的能力的预审员担任。质检质量保障涵盖各类预审案件的质量检查,主要是对预审不通过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对预审通过案件进行质量抽查。对于质检不合格的案件,应当出具质检意见并将该案件返回预审员,预审员应根据质检意见进行修改。若预审员不认同质检意见,可向合议组提出合议申请。
合议质量保障是指由预审部门部长、副部长和预审骨干组成的合议组对各类疑难案件以及申请主体的申诉案件进行合议核查把关。互检质量保障和质检质量保障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合议组提出合议请求。对于申请主体申诉的案件,合议组应根据申诉意见和案件情况形成业务指导意见;合议组意见不一致时,应提交外部质量保障。
(2)加强常态化案件质量管控
对正式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预审案件,地方专利预审查机构应设置专人定期统计质量问题,并将相关问题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预审员。预审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案件质量问题通报与分析会议,让全体预审员针对具体案件的质量问题进行讨论,并分享避免类似问题的经验做法,以期在后续案件预审中持续提升审查质量。
同时,地方专利预审查机构应加强与专利代理机构的沟通交流,对案件撰写质量明显偏低、重复出现同类形式缺陷等问题的代理机构,可不定期对其进行约谈,必要时可对部分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预审案件的数量进行限制。
(3)建立专利申请预审外部质量保障机制
在专利申请预审外部质量保障方面,专利预审查机构可以与地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遴选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组建专利审查外部专家智库,当预审员在准确理解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存在困难时,可在满足保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向外部专家进行技术咨询。
对于备案企事业单位提交的疑难复杂专利申请预审案件,专利预审查机构还可委托相关专利审查机构进行疑难案件质检。国家知识产局专利局除了内设的各业务审查部门外,还在全国设立多个地方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分布在北京、天津、江苏、河南、广东、四川、湖北七个地方,专利预审查机构可以与就近的地方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合作,委托地方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对疑难的专利申请预审案件进行质检,确保预审结论中的新颖性评价的准确、可靠,同时对创造性评价也可给出尽可能全面的参考意见。专利预审查机构也可不定期邀请国家知识产局专利局各业务审查部门和地方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有丰富经验的审查员前往专利预审查机构分享审查经验,提高专利预审员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
3. 建立预审员审查实践能力提升机制
目前,各地专利预审查机构的预审员都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的入职业务培训,学习了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的相关知识,还需要参加各种专利审查实践培训,提高专利申请预审工作实效。
一方面,预审员在正式开展预审工作一年后,应当积极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辅助审查培训,学习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检索,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能力。专利预审查机构也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安排参加过辅助审查培训或入职前有专利审查经验的预审员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业务审查部门或地方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挂职或进修,协助进行专利申请案件的审查。
另一方面,专利预审查机构可以基于其提供预审服务的技术领域,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派驻相应技术领域的审查员到地方专利预审查机构挂职,采用审查员导师带教的方式对预审员进行辅导,针对预审员在专利申请预审实际中遇到的困难,由审查员导师和预审员共同研究审查思路、设计检索方案、撰写预审意见通知书等,从根本上提高预审员相应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专利预审查机构还可经常组织部门内专利预审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分享典型案例、检索技巧等来加强专预审员之间的交流和促进专利检索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