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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取证固证指引
来源:绳墨合规   发布时间:2025-08-18 10:12
简述
导语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之一,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大门类,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导语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之一,主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大门类,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我国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2018年至2020年,我国专利申请量分别为432万件、438万件和519万件;至2020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存量为1219万件。


与其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相比,专利侵权案件具有数量多、专业性强、相对复杂、较难判定等特点。当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请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第三方组织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


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提出主张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但在实践中,权利人往往不清楚如何搜集证明材料才能达到“证据”的标准和要求。例如,包含侵权信息的网页链接、聊天记录、微博、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等,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类型之一。对于电子数据,当事人自行取证的,需要提供原件和原始载体,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但是,电子数据经过公证进行证据保全的,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外,可以作为直接认定事实的依据。


自行取证灵活便捷,但对当事人的取证内容和操作规范有较高要求;公证取证效力最高,但效率有限、成本较高。当前实践中,还出现了区块链取证方式。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透明开放等技术特性,意味着数据具有高度一致性和安全性。将区块链技术运用于专利侵权案件取证固证中,融合了灵活、安全的优势,可以有效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个案的案件性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取证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取证方式,都应当保证证据具备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因此,取证时应当遵守相应的规范要求。本指引面向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的取证主体,从维权实际出发,对专利侵权的取证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对不同类型证据的取证方法进行了详细介绍,以指导各类取证主体进行专利侵权证据的取证固证。希望能够有效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存证难、取证难、认证难等问题,提高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效率。


完整资料下载链接:https://zjippc.org.cn/web/files/2022-11-28/ba880dd7575d439998b2b47ac6462f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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