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其中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国法院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全国法院去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逾50万件
“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5618件,审结524387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9.1%和10.2%,其中包括一批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案要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介绍,通过审结“红牛”商标权属纠纷案,平等保护中外商标权利人合法利益,明确传递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最高法去年出台涉及商业秘密、专利授权确权、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等方面的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明晰裁判规则,解决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统一司法标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惩侵权行为。集中清理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修改18件、废止4件,保证民法典和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准确统一适用。举办第四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和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对146篇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和64篇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表彰。发布10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提高审判质效。加大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解决“卡脖子”问题。妥善审理人工智能、大数据、体育赛事和网络游戏直播等新类型案件,促进新兴业态规范发展。加强商标权保护,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在线诉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两不误。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的商标抢注、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出台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司法政策,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形成强大合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大力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指导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推进专利民行交叉案件协同审理,建立专利民事侵权程序和授权确权程序交叉案件的汇聚、转递、联络、处理、反馈机制,分步骤规范和指引不同程序、不同法院之间开展协同,从机制层面推动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为加速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方面,2020年,人民法院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力量不断增强,目前已形成以最高人民法院为龙头,以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以22家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以高、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知识产权审判格局,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越走越宽广,前途越来越光明。完善诉讼证据制度,正确适用证明责任,制裁举证妨碍行为,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不断发挥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优势,缩短审理周期;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加大对维权合理开支的支持力度,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等。
林广海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合作,相关知识产权诉讼呈现出国内诉讼与国外诉讼紧密交织的特点。人民法院积极运用现有法律和公认国际规则解决域外平行诉讼问题,依法作出具有“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并适用日罚金措施,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司法主权和企业合法权益。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派员参加多项重要国际会议和双边、多边谈判,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
尚法新闻注意到,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即将来临之际,最高法发布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到2025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更加完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明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司法公信力、影响力和权威性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创新规律、适应国家发展目标需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进一步成熟,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规划》指出,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实施专利法,充分发挥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强化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职能,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实效。加强对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严格审查,推动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协调,提升专利授权确权质量。健全有利于专利纠纷实质性解决的审理机制,防止循环诉讼和程序空转,有效缩短审理期限。
“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作品特点确定相适应的保护力度,使保护强度与独创性程度、中国国情相协调。依法维护作品传播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维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和尊重权利人意思自治关系,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联动协调,促进作品传播利用。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文化创作传播相关著作权保护新问题,完善司法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互联网领域法治治理。”《规划》明确,要加强商标权司法保护,促进知名品牌培育和商品服务贸易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品牌强国建设。依法严格审查行政裁决合法性,提高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质量。加大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惩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规划》强调,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工作,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适时制定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市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标识的司法保护,解决不同标识之间权利冲突。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据悉,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一直备受关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剑表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确定问题,是知识产权审判的世界性难题。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赔偿数额,惩治、威慑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对于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明确了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的认定、基数和倍数的计算等,给实践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引,也给市场主体以稳定的规则预期。
“需要指出的是,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罚当其责’,要与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和损害结果相适应。应当将主客观要件综合考虑、依法判断,既要切实发挥对严重侵权行为的威慑作用,又要防止惩罚性赔偿的滥用。”李剑表示,可以预见,惩罚性赔偿制度将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广泛的实施,人民法院将不断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完善细化有关裁判规则,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见效。
与此同时,《规划》明确,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依法采取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制裁诉讼妨害行为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正确把握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司法裁判中精准适用,提高侵权成本,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正确把握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界限,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充分发挥刑罚威慑、预防和矫正功能。
为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规划》提出,要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和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竞争机制。
此外,发布会现场还公布了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分别从不同视角展示了中国法院过去一年知识产权审判的新成效。
来源:专利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