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我国获批登记甲磺草胺原药产品,总含量分别为96.5%和94%。
至此,在我国有效登记的甲磺草胺原药产品达到14个(其中仅限出口1个),均为低毒级别;97%含量2个,96.5%含量1个,96%含量2个,95%含量3个,94%含量3个,91%含量3个。按照登记证持有人所在地区划分,境外企业1个,江苏省7个,江西省、四川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各1个。
同日,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的75%甲磺草胺水分散粒剂产品在我国获批扩作登记,新增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为花生田一年生阔叶杂草,推荐于花生播种后出苗前,以10~15克/亩剂量,兑水30~50公斤/亩,对土壤表面进行均匀喷雾处理,每季最多使用1次。这是甲磺草胺首次在我国花生田登记。
此前,在我国登记的甲磺草胺制剂产品,均仅限在甘蔗田使用,用于防治一年生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