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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欧洲、美国和日本退审查费的相关规定
来源:农化专利网   发布时间:2022-08-31 09:09
简述
2021年8月17日,韩国通过了《专利法》修改法案(Act No. 18409),扩大了退回审查费(examination fees)的范围,该修改从2021年11月18日起生效。

2021年8月17日,韩国通过了《专利法》修改法案(Act No. 18409),扩大了退回审查费(examination fees)的范围,该修改从2021年11月18日起生效。目的是为了保证申请人只为他享受到的那部分服务支付费用,并且对于难以获得专利的申请,可以降低申请专利的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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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专利法》修改之前,如果申请人已经请求实质审查并缴纳了审查费,在审查员做出实质审查工作之前,可以通过撤回或者放弃申请,请求退回全部的审查费,如果审查员已下发现有技术检索结果通知或者拒绝理由通知书,则申请人不能请求退回审查费。《专利法》修改之后,主要的区别如下:

在审查员下发第一次拒绝理由通知书之前,申请人可以申请退回100%的审查费,与审查员是否做了现有技术检索(prior art search)无关。

假如审查员已下发第一次拒绝理由通知书,但尚未答复,申请人如果在答复期限之前申请撤回或放弃申请,则有可能退回1/3的审查费。当然,如果审查员下发了第二次拒绝理由通知书或驳回决定,则无法退回审查费

鉴于本次《专利法》的修改,申请人可以在审查员发出第一次拒绝理由通知书后决定是否继续答复该申请。如果一件申请授权的可能性不大,申请人可以选择撤回申请,得到一部分退费,以降低申请专利的成本。注意:选择撤回申请后,案件将不得再办理恢复。

说完韩国退审查费的变化,我们一起简单了解一下欧洲、美国和日本退审查费的规定。

欧洲退审查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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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天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