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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残留试验资料常见问题
来源:《农药登记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5-10-28 09:32
简述
01 低毒的无机盐类新农药,可以减免残留资料吗?答: 根据可以减免残留试验或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农药名单,对于硫磺、无机铜制剂、石硫合剂等低毒或微毒的无机农药,可以减免制剂的残留资料。

01 低毒的无机盐类新农药,可以减免残留资料吗?


答: 根据可以减免残留试验或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农药名单,对于硫磺、无机铜制剂、石硫合剂等低毒或微毒的无机农药,可以减免制剂的残留资料。

02 铜制剂产品可以减免残留资料吗?


答: 根据可以减免残留试验或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农药名单,无机铜制剂产品可减免残留资料,但有机铜制剂不能减免残留资料。


03 化学或生物化学农药制剂残留试验资料减免条件有哪些?


答: 以下4种情形可以申请减免残留试验资料:

(1) 相对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为新含量产品(包括等比例改变有效成分含量的混配制剂),如登记作物、使用剂量、施药时期、施药次数、施用方式、安全间隔期等均相同,可不提供残留试验资料。

(2) 相对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为新含量产品(包括等比例改变有效成分含量的混配制剂),如登记作物、使用方法相同,但使用剂量、施药时期、施药次数、安全间隔期有变化,有可能导致残留风险增加的,应提交点数减半的残留试验资料,但点数不得少于2点。

(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都相同的相同或相似制剂登记,在使用剂量、施药次数、安全间隔期的改变不会增加残留风险的,可不提交残留试验资料。

(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都相同的相同或相似制剂登记,有可能导致残留风险增加的,应提交点数减半的残留试验资料,但点数不得少于2点。


04 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提供化学或生物化学新农药制剂在植物、动物和环境中代谢试验资料?


答: 化学或生物化学新农药已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提交完整植物代谢资料,或提交的代谢资料已包含申请登记作物类型的,可不提交植物代谢资料;如登记作物不涉及作为动物饲料,可不提交动物代谢资料;如已在环境资料中提交该部分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05 登记作物为玫瑰或菊花的农药产品能减免残留试验吗?


答:根据登记评审规范,“鉴于我国许多观赏花卉食用同源现象比较普遍,为避免观赏花卉被食用或农药在食用作物上误用的潜在风险,以及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等用药给接触人群带来暴露风险。”所以,拟申请登记作物为玫瑰或菊花的农药产品,登记资料应与大田作物登记资料同时申报,或者是已取得大田作物登记的农药产品,申请登记变更到玫瑰或菊花上。

已取得大田作物登记的产品,申请用于非食用作物、非饲用作物的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因此,观赏玫瑰和观赏菊花等非食用作物可减免残留资料。对于申请用于食用或饮用玫瑰或菊花作物上的产品,应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提交相应的残留资料。


06 有效成分已过保护期,但申请新使用范围可以减免残留资料吗?


答:不可以。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对于申请新使用范围登记的农药,需要按要求提供相应残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