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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用作农用,效果还不错?此举不妥,千万不可儿戏!
来源:农化专利网   发布时间:2020-08-11 17:10
简述
我国《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严格的农药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农药不得使用。盐酸吗啉胍作为一种病毒抑制剂,虽然医药、农药都有登记(注册),但是由于工艺、剂型、含量等都不同。

我国《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严格的农药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农药不得使用。盐酸吗啉胍作为一种病毒抑制剂,虽然医药、农药都有登记(注册),但是由于工艺、剂型、含量等都不同,往往导致使用者在没有标签或者说明书指导下盲目使用,无法准确计算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在农产品中的残留无法保证(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盐酸吗啉胍在番茄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 mg/kg,超过即为不合格产品)。


其实,我国以前在农业上还登记使用过硫酸链霉素、土霉素等抗生素防治细菌性病害,但国家考虑到将其应用到蔬菜瓜果等作物后,会通过食物链在人体富集,从而产生风险,因此停止登记。还有三氮唑核苷,原来国家批准可用于多种农作物病毒病的防治,但因其存在三致作用(致癌、致畸、致突变),且在环境中稳定、不易降解,已经被农业部淘汰。

 

总之一句话,医药就只能人用,农药就只能农用,二者不可混淆,不能儿戏。否则,一旦发生药害或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将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