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胡笑形老师和蔡志勇老师的策划组织下,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沟通交流会和第二届专利过期农药的有效利用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举办,受到了农药企业的热烈响应和高度关注。2013年,继续举办了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与保护高峰论坛,针对农药市场热点产品、农药企业专利战略、农药创新产品保护、如何获得有用的农药专利信息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2014年,在顾旭东老师的组织协调下,农药行业知识产权培训会在南通举办,对农药专利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程序、专利导航和专利分析进行培训交流。
2015年,第四届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暨农药行业知识产权培训与交流交易会在上海召开。自此,该论坛成为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交流的核心窗口,已经在杭州,苏州,无锡等地连续召开了六届。2021年,第十届农药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在扬州如期举办,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部分地区的企业未能参加,但是对论坛仍给予了高度关注。
十年来,既有农药行业知识产权论坛组织者的多方协调,遴选演讲主题,邀请座谈嘉宾,精心策划组织安排;也有与会代表的星夜兼程,认真记录,结合企业自身交流疑问,学以致用。总体上来看,我国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效加强,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明显降低,知识产权转化交易蓬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精准务实。在此十年之际,对过往历程进行简要回顾,希冀为下一个五年谋定发展方向,探索解题思路。
1.保护意识——路漫漫其道修远
十年前,真正设置知识产权部门的国内农药企业屈指可数,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也多数处于兼职的岗位。目前,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农药企业,均主动设置了知识产权部门,配备了专职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并且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复合型能力较高,有些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不仅具备农药产品研发、产品登记或市场开发的经验,而且还具备专利代理人的执业经验,已经能够将知识产权工作逐渐嵌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中。这既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有关,也与整个农药行业的市场经营环境有关。
未来如何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和市场人员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对于国内某些高校和科研院所,虽然科研水平较高,但是却存在未设置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尴尬,加上有些合作的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有些重要科研成果无法得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也是未来亟需解决的问题。此外,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在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的同时,出现的抢注专利申请的乱象,这既为某些企业所深恶痛绝,也为整个行业带来恶性竞争,如何应对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应成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管理能力——磨练意志心不改
十年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向代理人转交技术交底资料和拟申报商标的名称,代理人帮助申请专利和商标,企业将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张贴到墙上,但是,未来更倾向于企业内部自主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提交专利申请,这对于企业内部如何开展有效的信息检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具备一定规模的农药企业基本都已经成功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并完成了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的工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逐渐完善,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已经扩展到预警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的层面。
但是,也存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时,企业拥有的专利和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或产品对应不上的问题,未来需要将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应用等方面与研发工作中的立项、研发、结项等工作进行充分结合,落实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工作,在有效保护自身研发成果的同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贯标体系在企业内部得以切实运行开展。
3.诉讼维权——当时只道是寻常
FMC在美国提出的甲磺草胺337调查,是我国农药行业首起337调查案,也是十年来我国农药知识产权行业影响较大的侵权调查案,以北京颖泰嘉和与江西禾益胜诉告终,该案也为我国农药企业的出口贸易敲响了警钟。
据媒体报道,十年间,存在个别地下黑工厂以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生产专利产品,作为隐性成分添加到产品中,遭到了专利权人联合执法部门的沉重打击。也有在展会上被发现陈列侵犯专利权的产品,被驱离现场,并依法彻查造假源头的案例。目前,市场上需求紧俏的产品,如果拥有专利保护,企业会通过在媒体上发布专利声明的方式,威慑专利侵权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提高,未来具有一定规模的农药企业恶意或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应该会越来越少,但是企业对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运用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4.转化交易——而今迈步从头越
记得在无锡举办第六届农药知识产权会议期间,李正名院士深有体会的讲,他当年帮助企业搞生产试验,结果产品搞出来了,企业不认账了。十年来,我国农药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越来越频繁,并且在逐步朝着有利于产业化的方向发展,产学研用纷纷落地,例如贵州大学与广西田园合作开发的毒氟磷,江苏农科院和龙灯化学联合开发的抗磺酰脲类除草剂油菜籽等。
当然,也有部分农药企业依据自身的研发优势,成功开发出专利产品,比如沈阳化工研究院的四氯虫酰胺、泰禾公司的环丙氟虫胺等。未来一段时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会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总结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经验,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对于知识产权的估值和知识产权入股等问题也需要深入探讨,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合作模式,实现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双赢。
5.服务需求——为有源头活水来
十年前,专利代理人只负责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当前企业的发展模式了。当前,由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的提高,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利代理人将来可能需要逐步演变到专利顾问的角色,不仅需要配合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完成专利申请的工作,甚至还需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完成专利检索,评审研发成果是否适合专利申请,提出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的建议,以及专利权与侵权证据的特征比对,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价值的评估,专利转让或许可、质押融资等建议。
同时企业还需要通过外部服务机构的配合,建立商业技术秘密保护体系,注重企业商标的管理、使用、维权和诉讼。未来企业需要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合规化的工作,将知识产权合规化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标准。
1.技术研发——吹尽黄沙始到金
新农药有效成分的开发具有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研发风险高等特点。据Phillips McDougall公司报道,研发一个新农药有效成分需要筛选的化合物,从1995年的5.25万个,增加到2010-2014年的16万个,研究、开发、登记总费用也从1.52亿美元飙升到2.86亿美元,开发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
经检索分析,拜耳公司以季酮酸为先导化合物,对季酮酸类化学结构进行了全面的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通过对季酮酸类化学结构进行结构修饰和改造,将季酮酸结构修饰为吡咯烷、呋喃酮、吡唑烷、噻嗪酮、噻吩酮、环戊烷、环己烷、吡喃酮、吡啶酮、噁嗪酮、哒嗪酮,并对取代的苯基和螺(杂)环进行结构修饰和改造,先后申请了90多件马库什通式化合物专利,20多件化合物新用途专利,40多件复配组合物专利,10多件制剂专利,专利申请时间从1988年跨越至2013年,在此基础上成功开发并商业化了螺螨酯、螺甲螨酯和螺虫乙酯。
2.重磅炸弹——千金散尽还复来
螺虫乙酯是拜耳公司开发的季酮酸类化学结构中,第一个具有高效广谱活性的产品,持效期长,可有效防治各种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害螨。拜耳公司为研究和开发螺虫乙酯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巨额的费用,预期回报率同样值得期待。2008年,拜耳公司向市场推出螺虫乙酯。该产品自上市以来,长期保持增长的态势,2009年销售额为0.35亿美元,2010年销售额为0.85亿美元,2010年至2015年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5.5%。2016年,螺虫乙酯的全球销售额达到1.8亿美元。螺虫乙酯已成为拜耳公司的重量级产品,曾预测其2020年全球销售额可达3亿欧元。
3.无效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
2019年4月2日,我国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39597号),宣告第ZL03821634.5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早已对螺虫乙酯虎视眈眈的企业,认为螺虫乙酯原药市场就此打开。当时经检索,在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已有76个与螺虫乙酯相关的原药、制剂产品登记,其中有16家企业获得螺虫乙酯原药登记。在农药通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已有405条数据涉及螺虫乙酯的田间药效试验。
拜耳公司作为螺虫乙酯的专利权人,曾经拥有值得称赞的双重化合物专利保护策略,如今其化合物(顺式、反式混合)专利(ZL97198554.5)保护过期,化合物顺式结构及其制备工艺和用途方法的专利(ZL03821634.5)也被宣告全部无效,面临螺虫乙酯市场失控的风险。而且经查询,螺虫乙酯顺式异构体专利(ZL03821634.5)被无效的理由为不具备新颖性,无效请求人采取的无效证据,正是在先的化合物(顺式、反式混合)专利(ZL97198554.5)。
2019年4月4日,拜耳公司发布声明,不认可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39597号)的行政决定,已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该专利是否有效取决于人民法院对上述行政决定的最终判决,不会因尚未生效的行政决定而停止对侵权证据的收集。这个案件表明拜耳公司并未放弃对专利ZL03821634.5的权利争取,同时也向对螺虫乙酯虎视眈眈的企业发出警告。
2019年10月25日,拜耳公司对其拥有的螺虫乙酯相关的第ZL03821634.5专利发布声明,已经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该专利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任何未经拜耳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和使用螺虫乙酯的行为均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对于该行政诉讼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预计需要一定的审理时间,即使一审判决对拜耳公司不利,拜耳公司还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估计又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等二审判决生效后,估计距离该专利的保护期限2023年7月1日应该也相差不远了。
4.专利布局——此地无银三百两
企业通过专利布局保护研发成果,但是专利公开的同时也会将研发成果公开。企业之间通常会监视竞争对手对于同一技术主题的研发进展,特别是监视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情况。有时在竞争对手专利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不仅能够降低研发风险,甚至能够提高研发成功的概率。虽然从整体上来看,拜耳公司对季酮酸类化学结构进行了非常全面的专利布局,但是仍然有竞争对手在拜耳公司专利布局的同时,通过自身技术和专利布局与拜耳公司进行竞争,并且取得了成功。
先正达公司与拜耳公司在1992年几乎同时申请了吡唑烷二酮化合物的除草活性专利,先正达公司与拜耳公司形成了短兵相接的竞争局面。先正达公司致力于除草效力和作物耐受性的研究,最终成功开发并商品化唑啉草酯,唑啉草酯自上市以来,销售额累计超过30亿美元。先正达公司从2007年开始对吡喃酮、噻喃酮、环戊烷、环己烷类化合物进行了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申请了20多件通式化合物专利。从2008年起,先正达公司对螺杂环吡咯烷二酮类化合物进行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筛选出甲氧哌啶乙酯(spiropidion),申请了20多件专利,内容涉及通式化合物、化合物的新用途、复配组合物、制剂和晶体。
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从2007年对哒嗪酮、环己烷和吡喃酮化合物进行了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申请了5件通式化合物专利,8件复配组合物专利和1件化合物制备方法专利,但尚未有商品化的产品。
青岛科技大学在2011年对呋喃酮化合物进行结构修饰,筛选出螺螨双酯,申请了1件具体化合物专利,通过与杭州宇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产学研联合开发,对复配组合物与制备方法进行研发,申请了3件复配组合物专利和1件制备方法专利,2020年,螺螨双酯商品化上市。
5.专利密集——雄关漫道真如铁
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2016)(试行)》,农药制造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发明专利密集度228.54件/万人(五年发明专利授权数之和/五年平均就业人员数,表明农药制造产业在我国的市场竞争中具备较为明显的专利优势,农药制造企业主要依赖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第四大类新材料制造业,第三中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中的2631化学农药制造、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进一步表明,农药制造产业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提升,农药制造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尊重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将会显著提高。具备一定规模的农药企业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会进一步增加,知识产权的种类会进一步均衡,产品市场竞争对知识产权的依赖会继续加强,产品与知识产权的对应关系将更加紧密。
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依然以防御性战略为主,保护自身创新的知识产权,预防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是,对于已经积累下来的知识产权,其质量会遭遇比较严重的挑战,比如技术秘密的泄密、专利权利的稳定性、注册商标的撤三等。因此,对于新增加的知识产权,注重质量会比关注数量更为现实。相信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的落实推进,必将促进我国农药制造产业快速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本文来源于《农药市场信息》杂志2021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