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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专利申请方式及选择
来源:奥绿新   发布时间:2025-02-08 09:10
简述
(一)国内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国外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如何选择?1.申请国内专利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一)国内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国外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如何选择?


1.申请国内专利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http://www.cnipa.gov.cn/。


2.申请国外专利的途径选择:巴黎公约或者PCT


申请国外专利有两种渠道可选:巴黎公约或者PCT。

巴黎公约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的简称,对于专利申请来说,其核心内容是优先权原则,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提交了首次专利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优先权,在巴黎公约的其它成员国提交后续申请,并享受首次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该优先权日在后续申请的审查中将有可能决定一件专利申请的生死存亡。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缩写,是一种国际专利申请机制,旨在简化在多个国家/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过程。申请人可以通过在其所在国提交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来启动该过程。该申请将被提交给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局(WIPO)进行处理。在该申请被国际局接受后,国际局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发布国际检索报告。该报告列出了与该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并提供了对于该国际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初步审查意见。申请人可以选择将其申请进一步提交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进行国家阶段审查。这样做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保护专利,并在决定是否提交更多国家之

前为申请人提供更多时间和信息。


具体选择哪种途径申请国外专利,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保护主体不同。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巴黎公约是可以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发明创造。PCT只受理发明、实用新型两种类型的发明创造。

(2)申请效力方式不同。巴黎公约效力范围较窄,一表一国,分别申请,且申请材料需用指定语言,并只在提出申请的单一或者少数几个国家有效,负责程度较高。

PCT效力范围较宽,一表多国,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申请材料可用母语,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3)审查方式不同。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审查方式是直接进入国家阶段走正常程序,时间相对较短。PCT途径要先进行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参考,评估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阶段;国际阶段通过后,国家阶段申请就比较容易,但时间相对较长。

(4)申请时间不同。发明人如果希望自己的发明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进入申请国家的国家审核阶段,以便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可以选择巴黎公约途径,因为它只需要12月。通过PCT途径进入申请国家的审核阶段需要花费大约30个月的时间。

(5)申请费用不同。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时,要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导致缴费手续繁琐,并且申请进入的国家数目较多时,申请人短时间内支付的费用也会随之增加。PCT只需向受理局缴纳国际阶段费用,国家阶段再分别缴纳,简化了缴费手续。对于专利申请国的数目较多的申请人,选择PCT途径比较适合。


小结: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各有优缺点,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专利需求、市场布局、技术特点、费用预算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一般而言,选择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需要12个月就能进入目标国的国家阶段的审查。选择PCT途径进行国际专利申请,会比巴黎公约多出18个月时间,能够保证申请人有充足的时间去选择确定目标国。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适宜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可免除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当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采取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


依据:

《专利申请受理和审批办事指南》第二十三部分:PCT 国际申请的审批https://www.cnipa.gov.cn/attach/0/0caf8492459846d98f3859ab05225df7.pdf

文献:[1]金铁鹰,王晔,万心洁.运用《专利合作条约(PCT)》护航企业科技创新[J].中国中小企业,2023(07):58-61.

[2] 张李贝.浅析PCT国际专利申请文件的中译英特点、难点与策略[J].中国翻译,2023,44(04):144-150.

本文参考:《科技成果转化常见问题工作手册(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