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
取消
确定
欢迎来到农化专利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帮助中心
购物车
0513-83511907
首页
农化专利
无形资产
专利报告
商标
著作权
商业资料
有形资产
农药技术
厂房车间
机械设备
代理服务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需求代理
行业需求
资讯专区
新闻资讯
专利信息
科技进展
专利专论
培训资料
通知公告
专利课堂
专家团队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专论
实用新型如何审查“明显”创造性?
来源:农化专利网
发布时间:2024-03-08 09:00
分享到:
QQ空间
微信
QQ好友
新浪微博
人人网
简述
文章来源:精金石
文章来
源
:精金石
相关阅读
一种新型卵菌杀菌剂——四唑吡氨酯
[2025-11-28]
四唑虫酰胺等四唑类化合物在农药领域的应用研究进展
[2025-11-28]
新型喹啉类杀菌剂氟菌喹啉的合成方法与杀菌活性
[2025-11-26]
新型异噁唑啉类杀菌剂——啶菌噁唑
[2025-11-25]
四年后专利到期的脲嘧啶类除草剂——氟嘧硫草酯
[2025-11-25]
浅析中美专利审查中关于附图的规定及应对策略
[2024-03-07]
专利申请的技术交底书需要写清楚几个要素
[2024-03-06]
专利权期限补偿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2024-03-05]
简要对比新加坡专利申请流程的三种方式
[2024-03-04]
中国专利和国际专利特别是美国专利在作用机制上有何不同?
[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