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减按15%的优惠税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认定)。
二、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175%(高企申报成功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认定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政策发文情况: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20年3月9日。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奖补政策不变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政策生效日期2017年9月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列入市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奖励10万元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9月10日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7月2日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8月8日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政策执行: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12月26日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7月16日政策标准:2019年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执行部门:2019年已经执行,执行部门咸阳市科技局。政策标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30 万元奖励。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5月4日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8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4万元奖励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4月9日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7月2日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3万元。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