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并公告第5141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据该决定书内容显示,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成功无效掉巴斯夫欧洲公司的一件除草剂专利,专利号为ZL200880008535.6,发明名称为“2-[2-氯-4-甲基磺酰基-3-(2,2,2-三氟乙氧基甲基)苯甲酰基]环己烷-1,3-二酮的晶形”。本文就案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决定书全文
来源:知识产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