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延缓剂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范畴,在农业生产上常用于控制徒长,培育壮苗;控制顶端优势,促进分蘖或分枝,改善株型;矮化植株,使茎秆粗壮,抗倒伏;诱导花芽分化,促进坐果;延缓茎叶衰老,推迟成熟,增产,改善品质等。
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截至2019年9月底,我国批准登记使用的植物生长延缓剂主要有8种。具体登记作物/场所范围如下:
序号 | 品种 | 登记作物/场所 | 备注 |
1 | 多效唑 | 共计9种(类):大豆、花生、荔枝树、龙眼树、芒果树、苹果树、水稻、小麦、油菜。 | 1、观赏菊花、棉花苗床不在登记有效期内。 |
2 | 烯效唑 | 共计8种(类):草坪、柑橘树、花生、棉花、水稻、小麦、烟草、油菜。 | 1、荔枝树不在登记有效期内。 |
3 | 甲哌鎓 | 共计7种(类):大豆、甘薯、花生、马铃薯、棉花、小麦、玉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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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矮壮素 | 共计5种(类):番茄、花生、棉花、小麦、玉米。 | 1、水稻不在登记有效期内。 |
5 | 胺鲜酯 | 共计5种(类):白菜、大豆、番茄、棉花、玉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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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抗倒酯 | 共计3种(类):高羊茅草坪、小麦、玉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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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环酸钙 | 共计1种(类):水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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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丁酰肼 | 共计1种(类):观赏菊花。 | 1、荔枝树不在登记有效期内。2、根据原农业部有关规定,丁酰肼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