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知识产权及专利法BOLAR例外适用问题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
来源:农化专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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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30 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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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BOLAR例外的适用情况以及专利链接制度,为研究讨论BOLAR例外以及专利链接制度在农药领域的适用情况,分析其对农药行业的影响以及农药企业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植保中国协会于8月25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农药知识产权及专利法BOLAR例外适用问题研讨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BOLAR例外的适用情况以及专利链接制度,为研究讨论BOLAR例外以及专利链接制度在农药领域的适用情况,分析其对农药行业的影响以及农药企业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植保中国协会于8月25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农药知识产权及专利法BOLAR例外适用问题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法规司,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相关同志,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专家、律师代表和36家国内外企业代表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钟华主持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段又生就农药行业发展概况和农药登记管理、农药与医药的异同性比较等方面做了介绍。围绕今年6月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无效部审查业务协调处处长李新芝详细介绍了此次《专利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分享了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以及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的相关内容,并对BOLAR例外是否适用于农药领域做了初步探讨。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刘文杰教授、达晓律师事务所林蔚主任、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苗征和德而赛律师事务所陈鹏从立法本意、司法解释的专业角度,对国际上关于BOLAR例外规定的差异、专利纠纷解决、相关行政法规限制、农兽药引入BOLAR例外的法律解释等内容进行了介绍。
南通泰禾、浙江新农、拜耳、安道麦和线上参会的杭州宇龙、海利尔、永农生物、富美实等国内外农药生产企业代表分别结合企业实际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植保中国协会首席代表刘亚萍指出,两家行业协会在新修订的《专利法》实施后共同召开这次研讨会,主要目的就是围绕BOLAR例外相关问题提请行业关注、开启行业讨论,为今后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就BOLAR例外是否适用农药作出明确司法释义提供参考。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处长黄辉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对本次会议的召开给予了肯定,并表示农药领域是否引入BOLAR例外关系重大,需要深入调研、审慎评判。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农药主管部门主动作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大农药监督管理力度,今后也将结合新修订的《专利法》,完善相应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专利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本次会议讨论主题聚焦热点、参会主体涵盖广泛、主旨报告系统全面、交流讨论深入热烈,加深了对新修订的《专利法》相关条款的理解,了解了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现状,收获颇丰、成果明显,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今后继续围绕农药BOLAR例外和专利链接制度开展调研和讨论,为中国农药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