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技术领域
该部分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2. 背景技术
该部分应当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尽可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3. 发明内容
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 附图说明
对有附图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所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对各幅附图作出简略说明;
5. 具体实施方式
该部分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