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内蒙古世杰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的95%甲磺草胺原药产品获批登记,这是内蒙古自治区生产企业在我国登记的首个甲磺草胺原药产品。
此前,共有11家企业在我国登记甲磺草胺原药产品,除了美国富美实公司外,国内企业包括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众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证原持有人为江苏省常州沃富斯农化有限公司)、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登记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8日),有效成分总含量从91%、94%、95%、96%到97%不等。
制剂方面,截至目前共有效登记13个产品(4个专供出口),其中悬浮剂11个(3个专供出口),可湿性粉剂1个(专供出口),水分散粒剂1个;登记作物/场所只有1种,即甘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