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毒理试验资料的完整性审查是根据有效成分及相关产品登记情况,确定申请登记产品的登记种类,对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检查毒理学资料是否齐全。
完整性审查——原药(母药)毒理学资料要求,请查看农药登记毒理试验资料审核要点(一)。

●:表示需要提供;△:如原药需补充毒理学资料时,需要提供;※:表示初级风险评估表明农药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进行高级风险评估时,需提交;○:有条件减免;以2569号公告为准
❖ 蚊香、电热蚊香片: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 气雾剂:急性吸入毒性、眼睛刺激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 电热蚊香液:急性经口毒性、急性经皮毒性、急性吸入毒性。
❖ 驱避剂:急性经口毒性、急性经皮毒性、急性吸入毒性、眼睛刺激性、多次皮肤刺激性、致敏性试验。
❖ 其他剂型:急性经口毒性、急性经皮毒性、急性吸入毒性、眼睛刺激性、皮肤刺激性、致敏性试验。
注:产品因剂型和有效成分的特殊情况可以增加或减免试验项目;适用于仅限出口农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