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低毒或微毒种子处理剂不需要提供残留资料,是指原药的毒性还是制剂的毒性?
答:指原药的毒性。
02 混配种子处理剂,其中一个有效成分中等毒,其他微毒,只需做中等毒有效成分的残留试验吗?
答:是的。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原药低毒或微毒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因此,一个有效成分中等毒的混配种子处理剂,仅需提供有效成分为中等毒的残留试验资料。
03 不需要提供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资料的产品,可以不提供残留分析方法报告吗?
答:可以。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不需要提供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的产品,不需提供残留分析方法报告。
答:对于不需要提交残留试验报告的农药登记品种(如登记用于非耕地、森林等非食用或非饲料作物的农药产品),不需要提交膳食风险评估报告。
05 不涉及动物饲料作物,膳食风险评估可以不评估动物饲喂试验吗?
答:可以。如果登记作物不涉及动物饲料,膳食风险评估可以省略动物饲喂试验评价。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如登记作物不涉及作为动物饲料,可不提交动物代谢资料。
06 不需要进行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的,膳食风险评估中可以省略加工过程评价吗?
答:可以。不需要进行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的,膳食风险评估可以省略加工过程评价。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加工农产品需要提交农药残留试验资料。
答: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膳食风险评估报告中,代谢物一般不需要单独进行评估,而是折合成母体后一起进行评估。如果申请登记农药的代谢物为某一农药,则母体和代谢物应当同时分别进行评估。
答: 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及登记豁免残留试验产品之规定,以下情形的登记可以不提交残留试验资料:
(1) 用于非食用作物、非饲用作物的产品;
(2) 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
(3) 原药为低毒或微毒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
(4) 原药(母药)为低毒或微毒的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化学信息物质、天然植物生长调节剂、低毒或微毒的多糖类或蛋白质农药(经毒理学测定表明存在毒理学意义的,应按照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交农产品中该类物质的残留资料);
(5) 杀鼠剂(全面撒施的除外)、卫生杀虫剂不需要提交残留试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