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的原因有如下5点:
(一)增强创新产品或者技术的保护壁垒
(二)让人更容易被侵权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必须对产品或者技术的专利点进行拆分,对每个专利的保护要素进行限制,使其所包含技术要素越少越好,从而保证其具有更大的保护范围。
(三)增加他人规避专利限制的难度
在研发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存在侵权风险的专利存在,则可以通过规避设计突破专利权的限制,避免侵权。与全面覆盖原则相对应,规避设计的常见方法是看看专利的权利要求中是否有技术要素可以不采用,如果有一个技术要素则规避设计成功。
因此,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技术要素越多,别人就越容易规避过去,必须尽可能限制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技术要素的数量,对专利点拆分也就是必要的了。
(四)增加他人无效专利的难度
如果针对一个产品或者技术部署的专利数量比较少,则容易被他人将这些专利全部无效掉,而一旦这些专利被全部无效,该产品或者技术的保护壁垒就被全部攻破,专利保护就失去效用。如果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的多部署一些专利来保护一个产品或者技术,会大大增加对方无效的难度。
(五)增加他人专利无效的投入
(六)方便专利的灵活应用
来源:发明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