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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查新检索能否代替专利侵权风险排查?
来源:农化专利网   发布时间:2023-03-08 08:08
简述
如上图所示,查新检索只涉及了X公司保温杯技术方案的制高点——第三级台阶上的内容,但是对于构成第三级台阶基础的第一级和第二级台阶,往往覆盖不足。如果X公司的竞争对手Y公司对于保温杯盖的设计申请了一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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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查新检索只涉及了X公司保温杯技术方案的制高点——第三级台阶上的内容,但是对于构成第三级台阶基础的第一级和第二级台阶,往往覆盖不足。如果X公司的竞争对手Y公司对于保温杯盖的设计申请了一项专利,且这项专利恰巧与X公司保温杯的杯盖设计相同,那么这项专利实际上就构成了对X公司这件产品的障碍专利,X公司会存在侵权风险,但是这个风险并没有在查新检索中得到有效的识别。

因此,在进行专利侵权风险排查时,我们的目的不是“查新”,而是“找全”。我们会将产品的技术进行充分的拆解,尽可能对构成这件产品的所有技术角度的相关专利全部找到,然后逐个专利地排查是否会产生侵权风险。

只有经过了较为全面的侵权风险排查,了解竞争对手拥有的专利武器有哪些,才能判断在产品推向市场时,是否可能受到竞争对手的阻击。在完成排查工作之后,如果识别到了已经存在的侵权风险或者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如未授权专利),则可以提早进行风险的预防和规避。

只有全面的专利侵权风险排查,才可以为企业产品的参展、推广、上市、出海等市场行为提供可靠的保障。

文章来源:康信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