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树在我国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和丰富的品种资源,在我国分布十分广泛,其中鲜食大枣品种在我国总计700多个枣品种中占比37. 29 %。鲜食大枣具有酥脆多汁,酸甜可口,Vc含量高(300~600 mg/100g)等特点,近年来备受受消费者青睐。特别是我国特有红枣品种,出口潜力巨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大枣是辽宁西部地区重要的特色水果,也是该地区农业重点支柱产业之一,遍布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喀左县、凌源市、北票市和喀左县。据统计,截至2017年朝阳地区枣树种植面积和年均鲜枣产量已分别达到2万hm2和 7.56万t, 年均产值逾8亿元,枣树产业已成为该区域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然而由于枣树优良品种单一等问题,病虫害是制约朝阳大枣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目前,施用化学药剂为主要防控手段,但在生产中药剂的选择却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机性,极易造成农药残留隐患。因此,明确大枣中登记允许用药及相关农药在大枣中的残留限量对大枣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梳理了我国大枣的农药登记情况和大枣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对二者的对应情况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大枣生产中的农药选择和大枣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供一定的依据,并为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供意见和建议。
我国鲜食大枣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登记情况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在大枣生产过程中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共33种,包括24种单剂和9种混剂。其中杀虫剂11种,杀菌剂13种,植物生长调节剂5种,除草剂2种,还有植物诱抗剂1种。
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鲜食大枣的的农药残留种类、最大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进行查询,总结出大枣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与对应检测方法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鲜食大枣中共有97种农药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其中杀菌剂中二氰蒽醌、吡噻菌胺、氟唑菌酰胺,杀虫剂中乐果、多杀霉素、螺虫乙酯、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氯虫苯甲酰胺、特丁硫磷、杀螟硫磷、毒杀芬,除草剂中百草枯、苯嘧磺草胺、噻草酮、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这17种农药目前尚采取临时限量。此外,除了杀菌剂二氰蒽醌、吡噻菌胺和氟唑菌酰胺,除草剂百草枯、苯嘧磺草胺,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杀虫剂氟苯虫酰胺、螺虫乙酯、氯虫苯甲酰胺和特丁硫磷这11种农药外,其它农药均有明确相应的、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
03、已登记农药和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对应情况分析
由表1和表2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就单剂而言,在大枣生产过程中既登记允许使用,又制定了相应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单剂有13种,分别为噻虫嗪、阿维菌素、马拉硫磷、敌百虫、咪鲜胺、二氰蒽醌、嘧菌酯、啶氧菌酯、丙环唑、代森锰锌、精异丙甲草胺和草铵膦。只有登记但并无限量的有14种,分别为绿盲蝽性信息素、藜芦碱、苏云金杆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吡虫啉、螺螨酯、香芹酚、苯醚甲环唑、苄氨基嘌呤、苯肽胺酸、赤霉酸、芸苔素内酯、噻苯隆、氨基寡糖素。
混剂中已登记的农药氟氯·噻虫啉、肟菌·咪鲜胺、二氰·吡唑酯、唑醚·代森联中每个单组分均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阿维·螺螨酯中阿维菌素制定了最大限量标准,而螺螨酯未制定最大限量标准,苯甲·嘧菌酯、苯甲·咪鲜胺和苯甲·丙环唑3种混剂中的嘧菌酯、咪鲜胺和丙环唑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而3种混剂中的苯醚甲环唑均未制定最大限量标准;苄氨·赤霉酸中的单个组分苄氨基嘌呤和赤霉酸均未制定最大限量标准。
此外,在登记允许使用的混剂农药中,高效氟氯氰菊酯、噻虫啉、肟菌酯、吡唑醚菌酯和代森联5种农药在大枣生产过程中未单独登记允许使用。
表 1 我国大枣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登记情况


表 2 鲜枣中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和对应检测方法





根据大枣生产中已登记农药情况和已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情况对比结果,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出发,建议生产中优先选用既有登记又有限量的农药种类,并尽快制定大枣生产过程中已登记允许使用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的最大限量标准,包括大枣中登记允许使用的吡虫啉、螺螨酯、香芹酚、苯醚甲环唑等农药的残留限量。
在已经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二氰蒽醌、氯虫苯甲酰胺、噻草酮等17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目前尚为临时限量,建议尽快启动再评估程序以更好的休整和完善临时限量标准,增加标准的规范性。
此外,经过对朝阳地区大枣调查,发现大枣实际生产过程中主要病害为叶部病害如锈病和炭疽病,果实病害主要为炭疽病、裂果病和软腐病;虫害则主要以粘虫、桃小食心虫和红蜘蛛为主。常用防治药剂有粉锈宁、梧宁霉素、溴氰菊酯、氯氰菊酯等,可见许多生产中实际应用的药剂并未登记允许使用。因此,建议根据大枣生产实际,梳理大枣实际生产中所使用的未登记农药的农药类别、理化性质使用时间、使用频次并积极开展大枣未登记农药残留试验工作,确保大枣的高品质安全生产。
作者:吴限鑫、王建忠 郭春景 林秋君 李广
来源:辽宁农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