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仅限出口农药(简称“EX农药”)产品登记有关事项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269号公告)的贯彻实施,惠及EX农药生产企业政策的进一步强化,中国农药生产企业全球布局理念的不断深入,我国农药出口种类和品种发展步伐加快,EX农药全球布局和登记数量快速上升。EX农药,又称“专供出口农药”,是我国农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关口,因而登记EX农药产品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出口农药产业发展的现状及未来趋势。本文总结和分析了近年来我国EX农药登记基本情况及未来展望,供大家参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农药登记总数为44701个,有杀虫剂16624个(含杀线虫剂、昆虫性信息素、杀软体动物剂、杀螨剂、杀螺剂),除草剂12149个,杀菌剂11442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367个,杀鼠剂136个,卫生杀虫剂2857个,其他登记产品126个。其中原药(TC)4527个,母药(TK)250个,制剂39924个。已登记农药的毒性:低毒以下产品38251个,占登记农药总量的86%。我国农药市场结构见图1。

我国对EX农药产品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据中国农药信息网数据查询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已批准EX农药产品共121个,约占农药登记总数的0.0027%,涉及有效成分65个,与2020年获批的2个EX农药品种相比,2021年EX农药登记数量正在大幅递增(见表1)。
经统计,121个EX农药登记产品含117个单制剂(包括21个原药、96个单制剂)和4个混配制剂,其中除草剂产品81个,杀虫剂产品21个,杀菌剂产品14个,植物生长调节剂5个,分别占EX农药登记证件总数的67%、17%、12%、4%。我国仅限出口各类型农药的登记数量见表2。

EX农药登记产品资料显示,目前我国EX农药产品已在全球71个国家获得登记。从我国出口农药来看,欧洲(包括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等29个国家)所占份额最大,占我国出口农药市场份额的40%(见图2、表3);其后依次为亚洲(15个国家)23%、北美洲(11个国家)14%,随后南美洲和非洲各7个国家,占比各为10%,大洋洲(2个国家)3%。
1. 企业全球布局情况

经统计,EX农药生产企业共43家,分布在我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江苏省企业最多(见图3),达14家,其次为山东省8家、浙江省7家,接着四川省、湖北省、安徽省和宁夏各2家,随后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湖南省、辽宁省、上海市各1家。EX农药登记数量领先的企业中,新安化工登记农药产品21个,位居首位,占EX农药登记产品总数的17.35%,属于增长最快的EX农药生产企业;润丰股份登记农药产品15个,位列第二位,占比为12.39%;迈克斯登记农药产品12个,位居第三,占比为9.91%。EX农药主流生产企业主要有10家,他们分别是新安化工、润丰股份、迈克斯、中旗科技、瑞邦农化、联合农药、潍坊中农、南通泰禾、利尔化学和泸州东方。EX农药产品登记数量领先的前15名生产企业见表4。

3. 农药剂型

121个EX农药产品中,涉及登记农药剂型共有13种(见图4),登记数量依次为乳油(EC)24个、可溶液剂(SL)21个、悬浮剂(SC)19个、原药(TC)18个、水分散粒剂(WG)16个,分别占登记总数的19.83%、17.35%、15.70%、14.87%、13.22%,其后可溶粒剂(SG)和可湿性粉剂(WP)各7个、母药(TK)3个、水乳剂(EW)2个,其他剂型有水剂(AS)、微乳剂(ME)、膏剂(PA)、大粒剂(GG)等均为1个,合计占比3.30%。
从图4可以看出,符合环境友好型农药剂型登记较多,如可溶液剂、悬浮剂、水分散粒剂、水乳剂、微乳剂等绿色环保型农药制剂占有相当的比率,但对人体和生态环境污染的乳油和可湿性粉剂仍占有一定的比率。
4. 毒性等级

EX农药登记产品的毒性等级统计见表5,其中:低毒农药品种96个,占EX农药登记总数的79%;微毒农药品种13个,占比11%;中等毒农药品种12个,占比10%。从表5可以看出,2020年EX农药产品登记的中等毒、低毒等级平分秋色,各占50.00%;2021年登记的农药毒性趋优,其中低毒产品占比高达80%,中等毒仅占9%,此外还有一定量的微毒产品(占比11%),说明获准进口农药的国家对农药安全极为重视。
整体来看,EX农药产品的毒性由2020年的以中等毒为主(占比50%)转变为2021年以低毒为主(占比80%),可以看出获准进口农药国家对高效、低毒的农药品种需求将成为未来全球农药产品登记趋势,将会推动全球农药高质量发展。
5. 农药分类情况
将EX农药登记产品进行农药分类,通过单/混剂、农药种类和化学农药类别进一步分析其登记变化情况(表6),发现不同分类的EX农药产品登记数量及变化存在较大差异。



2021年EX农药登记中混剂闪亮登场,但仍以单剂为主(占比96.64%);生物农药占有一定的比率,但仍以化学农药为主(占比96.64%),其中化学农药以有机磷类除草剂、新烟碱类杀虫剂、吗啉类杀菌剂为主,且二元(如:三氮苯酮类除草剂+脲类除草剂)或三元(诸如:磺酰脲类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磺酰脲类除草剂,新烟碱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氨基甲酸酯杀虫剂等)复配制剂占有一定的比率。下面分别从单/混剂和农药种类分析EX农药的分类差异,并对其中的化学农药类别作进一步比较分析。
从单/混剂的占比来看,2020年EX农药登记以单剂产品为主,占比高达100%,混剂产品无,而2021年EX农药登记中混剂的占比有突破(3.36%),但单剂产品仍占绝对优势,占比为96.64%。
从农药种类来看,2020年EX农药登记以化学农药为主,占比高达100%,生物农药产品无,而2021年登记EX农药中生物农药,如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生物农药(生物源类杀虫剂)占比分别为1.68%、1.68%和3.36%,但化学农药仍占绝对优势,占比高达96.64%。
从化学农药类别来看,2021年登记仅限出口的化学农药以有机磷类除草剂、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如草甘膦及其盐类、草铵膦、苄草丹为主,占比分别为16.25%、6.25%、7.5%;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新烟碱类杀虫剂,如氟虫腈和吡虫啉次之,占比分别为5%、3.75%;生物源类杀虫剂,如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也占有一定比例(各占2.5%)。此外还有少量的其他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如抗倒酯等。
6. 农药品种
2021年登记农药品种数量与2020年数据相比大幅增加,2021年登记农药品种中,低微毒农药、生物农药占了绝对的比重,符合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也符合全球化农药安全、高效的发展原则。
2020年登记的药剂共有2种有效成分,而2021年登记的药剂共有63种有效成分,丁苯吗啉、特草定、利谷隆、环酰菌胺和氯氟联苯吡菌胺等几种有效成分为新登记成分;氟虫腈和百草枯两种有效成分在2020年和2021年均有登记,其中,百草枯产品登记个数无变化,氟虫腈产品登记个数成倍递增。不同农药品种登记数量变化分析情况见表7。



登记的农药品种中,氨氟乐灵又称氨基丙氟灵,属于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可用于大豆、棉花、观赏作物和其他阔叶作物田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单子叶和阔叶杂草;茵草敌,又名茵达灭、扑草灭,属于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为脂类合成抑制剂、苗期土壤处理剂,可用于向日葵、马铃薯、甜菜、豌豆、葡萄、柑橘、棉花、亚麻等地,可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还可防除香附子、阿拉伯高粱和速生草等多年生宿根杂草;特草定,属于脲嘧啶类除草剂,为光合系统Ⅱ抑制剂、选择性除草剂,可用于苹果、柑橘、甘蔗、苜蓿等地,可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以及狗牙根等某些多年生杂草;利谷隆,属于取代脲类除草剂,为光合作用抑制剂、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可用于大豆、玉米、高粱、马铃薯、胡萝卜和冬小麦等作物地,可防除狗尾草、马唐、野燕麦、稗草、猪殃殃等多种单、双子叶杂草;丁苯吗啉,又叫芬普福,属于吗啉类杀菌剂,为麦角甾醇生物合成抑制剂,可用于小麦、豆类、棉花和甜菜地,防治白粉菌、柄锈菌等引起的真菌病害。
7. 原药(母药)登记情况
据统计,我国登记的121个EX农药中,共有21个原药(含3个母药)登记证件,100个制剂品种登记。登记的原药产品中,除草剂登记14个,杀菌剂6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个;98.5%含量有2个,98%含量7个,97%含量7个,96%含量1个,95%含量1个,50%含量1个,45.7含量1个,30.5%含量1;低毒17个,微毒3个,中等毒1个。EX农药中部分原药(母药)产品登记情况见表8。


8. 制剂登记情况
100个制剂产品中,单剂品种96个,是复配品种的24倍。可见,EX农药中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靠单剂品种的作用机制取胜,或可能跟我国已取得原药、单制剂、混剂登记情况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等申请EX农药登记的范围,以及境外生产作物与各类农药市场需要有关系。
从出口除草剂登记来看,我国共批准65个仅限出口除草剂制剂产品登记,其中单制剂35种63个,混配制剂2种2个。仅限出口的部分除草剂产品登记情况见表9。登记的65个除草剂制剂产品中,实际登记的有效成分仅有35种,其中单制剂32种、混配制剂3种,而混配制剂中只有苄嘧磺隆、乙草胺、甲磺隆3种有效成分未以单剂形式在除草剂上登记。登记的仅限出口除草剂单剂集中在5种有效成分(见图5),占仅限出口除草剂单剂登记总数的43.28%。登记的混配制剂中,苄·乙·甲磺隆、环嗪酮·敌草隆产品各登记1个。



从出口杀虫剂登记来看,我国共批准21个仅限出口杀虫剂制剂产品登记,其中单制剂20个,混配制剂1个。仅限出口的部分杀虫剂产品登记情况见表10。仅限出口登记的21个杀虫剂产品中,实际登记的有效成分仅有11种,均为单剂。登记的仅限出口杀虫剂单剂集中在5种有效成分(见图6),占仅限出口杀虫剂单剂登记总数的66.66%。


从出口杀菌剂登记来看,我国共批准8个仅限出口杀菌剂制剂产品登记,均为单剂(见表11)。杀菌剂产品实际登记的有效成分仅有6种,均为单剂。
从出口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来看,我国共批准4个仅限出口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登记(见表12),其中单制剂3种3个,混配制剂1种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实际登记的有效成分有4种,而混配制剂中有效成分敌草隆未以单剂形式在植物生长调节剂上进行登记。
1. 机遇与挑战
2020年全球作物用农药市场销售额为620亿美元,其中果树和蔬菜占全球作物用农药市场的25%,其后依次为谷物(16%)、大豆(15%)、玉米(11%)、水稻(10%)、棉花(5%)、甘蔗(3%)、油菜(3%)、向日葵(2%)、甜菜(1%)等,其他作物用农药共占全球作物用农药市场的9%。
2020年全球作物用药市场中,亚太地区销售额为192亿美元,为全球最大的作物用农药市场,占比为31.0%;拉美地区次之(农药销售额为160亿美元),占比25.9%;其后为欧洲地区(农药销售额为127亿美元)、北美地区(农药销售额为115亿美元),占比分别为20.6%、18.6%。2020年,全球农药销售额排名前10名的国家依次为巴西(113亿美元)、美国(84亿美元)、中国(78亿美元)、日本(32亿美元)、印度(31亿美元)、加拿大(22亿美元)、阿根廷(22亿美元)、俄罗斯(20亿美元)、法国(18亿美元)、德国(14亿美元),说明全球农业发展前景广阔,农作物使用农药长期看好。
我国政府应积极出台农药生产企业利好政策,培植跨国农药销售20强,使其强基固本(获得国内农药登记证),提升产业供应链(即获得出口农药登记证,或批准进口农药登记证),推动形成中国农药企业参与国际农药市场竞争的新局面。
2. 需求与前景
从作物种植来看,盛产苹果(包括南非、印度、法国、阿根廷、乌兹别克斯坦、巴西、美国、西班牙、塞尔维亚、亚美尼亚、新西兰、阿塞拜疆、伊朗、智利、俄罗斯、摩尔多瓦、英国、格鲁吉亚),梨(包括南非、澳大利亚、哥伦比亚、肯尼亚、墨西哥、阿根廷、智利、秘鲁、柬埔寨、新西兰、巴拿马、土耳其、西班牙),柑橘(包括西班牙、秘鲁、津巴布韦、南非、土耳其、美国、巴基斯坦、希腊、埃及、墨西哥、荷兰、智利、澳大利亚、摩洛哥、阿根廷、意大利、以色列、委内瑞拉)、葡萄(包括秘鲁、埃及、乌兹别克斯坦、巴西、澳大利亚、美国、南非、西班牙、伊朗、智利、比利时、埃及),桃(包括美国、伊朗、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西班牙、意大利、希腊、法国),香蕉(包括哥伦比亚、巴拿马、巴西、厄瓜多尔、西班牙、柬埔寨、多米尼加、菲律宾、秘鲁、洪都拉斯、印度、澳大利亚、巴拉圭),杧果(巴西、哥伦比亚、巴基斯坦、印度、澳大利亚、越南、柬埔寨、秘鲁、墨西哥、牙买加、危地马拉),樱桃(包括智利、澳大利亚、美国、伊朗、日本、波兰、乌兹别克斯坦),蓝莓(包括美国、加拿大、智利、法国、塞尔维亚、秘鲁、阿根廷、俄罗斯、格鲁吉亚、墨西哥、乌克兰),猕猴桃(包括伊朗、智利、新西兰、南非、比利时),草莓(包括巴西、墨西哥、秘鲁、西班牙),石榴(包括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秘鲁),火龙果(包括西班牙、越南、英国、洪都拉斯、厄瓜多尔),菠萝(包括菲律宾、墨西哥、印度)、荔枝(包括南非、越南),西瓜(包括伊朗、越南),龙眼(包括越南),小麦(包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玉米(包括美国、巴西、墨西哥、法国、阿根廷、印度、罗马尼亚、南非),水稻(包括印度、印度尼西亚、孟加拉、泰国、越南、缅甸、澳大利亚、美国、埃及、韩国、日本),甘薯(包括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越南、印度、巴西、巴基斯坦、美国),马铃薯(包括俄罗斯、乌克兰、印度、波兰),大豆(包括美国、巴西、阿根廷),花生(包括印度、塞内加尔、苏丹、美国、阿根廷、尼日利亚),油菜(包括印度、德国、英国、加拿大),向日葵(包括阿根廷、俄罗斯、法国、美国、印度、西班牙、德国、意大利、捷克),棉花(包括印度、美国、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色列、澳大利亚),甜菜(包括俄罗斯、乌克兰、美国、土耳其、德国、法国),烟草(包括美国、印度、巴西、津巴布韦、加拿大)等农作物的国家,他们都可成为我国农药出口目标国。
世界主要农作物的稳定生产和进口贸易需要中国农药供给来支撑,中国农药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我国农药企业应抢抓机遇,依托国际市场,谋划区域营销战略,拓宽细分作物用药市场,实现中国农药较大数量出口,这是今后我国农药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从而推动中国农药在全球快速发展。
从需求端来看,世界人口不断创出新高,解决粮食问题是人们生活根本问题,其种植业使用农药始终是刚性需求。在预期未来有机食品产品利好的持续推动下,考虑单位面积用药增长以及新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使用增长进程加快等因素,农作物使用农药市场仍将保持供不应求的趋势,特别是生物农药发展潜力巨大。中国农药企业在稳定现有农药出口市场的同时,应争取在全球种植业使用农药市场中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
从境外环境来看,中国农药和国际市场早已深度融合(2019年我国农药出口量140多万吨)、相互依存(180多个国家使用中国农药,而美国是我国农药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澳大利亚是我国农药出口的第三大市场),随着后新冠病毒疫情时代的到来与全球经济的复苏,鉴于粮食、水果、蔬菜等农作物刚性需要农药产品进行保护,会有效地促进中国农药出口贸易,世界对中国农药的需求会持续、不断地进行释放,中国农药必将“走出去”服务全球农业,我国EX农药产品登记的进程势必会加快。
综上,我国各级政府应创造发展环境,引导企业提升农药产业抗风险能力,着力帮助、适时引导我国农药生产企业“走出去”的方向,推进我国从农药大国向农药强国转变,推动形成中国农药服务全球农业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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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药市场信息》杂志202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