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笔者梳理了马来西亚农药登记的流程、要求和费用情况等相关问题,旨在助力国内企业加速开拓马来潜在的农药市场,为大家后续开展马来农药登记提供合规支持和参考。答:不能,马来西亚农药登记持有人必须为当地本土公司,国内公司需要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或找靠谱的咨询公司代持证。
可以在新有效成分保护期(首家登记10年内)内申请登记么?
答:可以,但是此时提交仍需要按照新化合物的要求,提交全套的资料。
答:官方暂未发布关于农药助剂的禁限用的信息,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当地客户已有原药的登记证,可以添加我司作为另一个source么?
答:如果作物目标是马来当地的主要作物(油棕、稻谷、可可、黑胡椒),则药效必须在当地完成。残留要求的3份残留报告中,最多可以使用2份国内的报告。非主要作物的话可以接受和马来气候,农事操作相似的海外国家的报告。海外报告需要翻译。
一个原药厂家可以同时支持多家当地客户登记么? 官方是否对提交的同一家source有数量的限制呢?
答:同一个source可以支持多家当地客户登记,官方对此没有限制。
答:不允许多个商品名,一个制剂登记只允许一个商品名。
答:登记不要求提供商标证书,企业可以选择在当地注册或者不注册商标。
5批次报告,急性毒性报告,以及加速稳定性报告是否必须要求使用GLP报告?
答:以下总结了马来西亚GLP报告的试验的要求,其中Non-GLP的试验可以是符合ISO17025认证的实验室进行的试验,但法规中没有对Non-GLP试验报告的资质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