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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新规速览
来源:丰禾日盛农药登记   发布时间:2026-10-10 15:19
简述
一、一般资料1. 农药登记申请表。2. 产品概述、境外登记资料摘要、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制剂产品需提供原药(母药)来源说明(同时申报该有效成分原药、制剂仅供境外登记使用的除外)。

一、一般资料

1. 农药登记申请表。

2. 产品概述、境外登记资料摘要、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制剂产品需提供原药(母药)来源说明(同时申报该有效成分原药、制剂仅供境外登记使用的除外)。

3. 企业资质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持有有效境内农药登记证的情况说明。

4. 合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不在境内销售使用承诺书。

5. 重要红线: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产品不得委托加工、分装,严禁境内经营使用,违规将按假农药处理。

二、产品化学资料

1. 原药(母药)

①产品质量标准、(全)组分分析试验报告。

②若有效成分尚未取得境内登记,额外提交:有效成分及原药理化性质资料、中文通用名称命名依据、标准品。

2. 制剂

①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三、毒理学资料

1. 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试验报告。

2. 中毒症状、急救及治疗措施资料。

3. 原药(母药)额外要求:提交致突变性试验报告摘要,制剂不需要提供致突变相关摘要。

四、境外资料

1. 出口目的地将该产品按农药管理

(1)提供目的地国家 / 地区农药登记证,制剂产品需附上当地标签。

(2)如申请人不是登记证载明的持有人、供货商,需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 出口目的地不将该产品按农药管理

(1)提交当地进口证明文件,同时附上供货协议复印件。

五、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延续额外提交材料

除常规延续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有效成分或相似制剂境内登记情况说明、境外允许使用证明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部分产品存在延续次数限制;已有相似制剂境内登记的,对应的制剂到期后不再予以延续。

六、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变更要求

登记变更时,增加、调整出口目的地,必须补充对应地区的境外允许使用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