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国优先权非首次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是否会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答:是的。本国优先权非首次申请的情况,属于上述条款第一条所列情形,故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会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实务中如果本国优先权属于部分优先权的情况,申请人在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后陈述意见,说明在先申请享有的优先权为部分优先权,在先申请中作为本申请优先权基础的主题未享有优先权,专利局还是会将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更正为优先权成立。
5. 遗漏缴纳优先权费,是否还有补救措施?
答:可以补缴优先权费。大部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是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并做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免收申请费、权利要求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实质审查费,但需要缴纳公布费和优先权费,申请人缴费有时候会遗漏了优先权费,如果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没有缴纳优先权费,可最迟在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