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信息2025年第12期:不再批准三环唑用于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的登记,自2025年12月31日起撤销三环唑已登记产品在水稻纹枯病和稻曲病上的登记使用范围,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登记变更。
√三环唑允许登记:水稻稻瘟病
·对于水稻纹枯病、稻曲病可选择氟环唑、井冈霉素、噻呋酰胺等替代成分登记。
除了三环唑之外,还有哪些特定场景禁止登记的成分呢?
精甲霜灵(含甲霜灵):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75号规定,不再受理和批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立枯病的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种子处理单剂对玉米茎基腐病无防效,不再批准相关登记。
磷化铝、氯化苦: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68号规定,停止批准新增登记与生产许可;仅保留现有登记,且使用范围严格限定(磷化铝仅限储粮害虫,氯化苦仅限土壤熏蒸)
×已全面禁止登记与使用的核心成分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原药及制剂登记、禁止生产;2024年9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6号:自2024年6月1日起撤销制剂登记、禁止生产;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原药保留出口登记,且作为特定中间体原料实行封闭供应链管理。
氟虫胺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8号。自公告发布之日不再受理、批准含氟虫胺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和延续;2019年3月26日起撤销农药登记与生产许可,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用。
2,4 - 滴丁酯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45号。非原药生产企业不再批准登记延续,原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