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助剂是农药制剂加工或使用中添加的、用于改善药剂理化性质、提升药效与安全性的非活性辅助物质,是决定农药制剂性能与应用效果的关键组分。
农药助剂主要包括:乳化剂、润湿剂、分散剂、稳定剂、安全剂、增效剂、粘着剂、消泡剂、防冻剂、防漂移剂、载体/填料等。
按剂型分类:
乳油:乳化剂、溶剂
悬浮剂:分散剂、润湿剂、增稠剂、防冻剂
水分散粒剂:分散剂、润湿剂、粘结剂
可分散油悬:油相载体、乳化剂
飞防专用:防漂移剂、渗透剂、低泡助剂
一般情况下助剂在产品组成标明,不用在产品质量规格中规定,但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需要在产品质量规格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5号》中提到为保证安全性、稳定性,部分农药产品使用时需添加指定助剂。按照《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此类产品在农药登记时,应当提交含有相应助剂的农药登记试验资料。与登记要求相衔接,农药标签上也应标注指定助剂的名称、主要成分等内容。
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需要提供:1)产品组成:对现场配置药液时加入的单独包装的指定助剂,应单独提供其组成及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含量、作用等;对于以代号表示的混合溶剂和混合助剂还应提供其组成、来源和安全性[如安全数据单(MSDS)]等资料;对于一些特殊功能的助剂,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还应提供其质量规格、基本理化性质、来源、安全性[如安全数据单(MSDS)]、境内外使用情况等资料;2)理化性质: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产品,需提交产品和指定助剂相混性资料。
农药助剂的作用:
分散与稳定:帮助原药均匀分散,防止凝聚、沉淀或分解。
增效与持效:提升药效、延长持效期、减少用药量。
渗透与展着:降低表面张力,促进药液在靶标表面润湿、铺展与渗透。
安全与便捷:减少漂移、降低药害、方便加工与施用。
农药助剂禁限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