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第2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19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392个农药产品、100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包含反馈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综审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015
传真:010-59194063
电子信箱:icamags@agri.gov.cn。
附件:
1. 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名单
2. 拟批准登记变更农药产品名单
(详见:http://www.chinapesticide.org.cn/zwb/detail/29901)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5年2月28日
在392个拟批准农药产品中,包括15个原药(无母药产品),其中,除草剂8个,杀菌剂3个,植物生长调节剂(简称“植调剂”)4个。
8个除草剂原药涉及7个有效成分,分别为:噁唑酰草胺、砜吡草唑、环磺酮、氟噻草胺、吡氟酰草胺、莎稗磷、精异丙甲草胺。
3个杀菌剂原药分别为:氟唑菌酰胺、氰霜唑、氟茚吡菌胺。其中,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登记的氟茚吡菌胺仅限出口到柬埔寨,这也将是该有效成分首次在我国登记。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拟登记的氟唑菌酰胺仍在专利保护期内,这将是该有效成分原药在我国登记的第10个产品。
4个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分别为:S-诱抗素、谷维菌素、糠氨基嘌呤、28-高芸苔素内酯。
在2025年第2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中,仅涉及1个新有效成分,即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氟茚吡菌胺。
表1 15个拟批准登记原药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