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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参展风险分析之欧盟
来源:磊子侃农药   发布时间:2025-05-06 09:50
简述
欧盟是中国农化出口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其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合规性及海关执法等有着严格规定。化工企业参加欧盟展会时,需特别关注以下风险领域,以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欧盟是中国农化出口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其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合规性及海关执法等有着严格规定。


化工企业参加欧盟展会时,需特别关注以下风险领域,以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欧洲的知识产权保护由欧盟各国依据欧盟的法规和指令来执行。欧盟根据其所加入的国际公约,如TRIPS 协议等,以及参考各成员国的国内法制定针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法规和指令,其主要有:欧洲专利公约、第2004/48/EC号令以及欧盟关于诉讼的条例,如布鲁塞尔条例等。欧盟内的法律法规由各成员国负责执行。在各成员国内部,欧盟法应当优于成员国的国内法。由此,得以保证欧盟法律法规的统一实行。


一、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专利侵权风险


欧盟统一专利制度即将实施,授权后可在成员国自动生效,无需单独登记。若企业在展会展出的技术或产品涉及未经授权的欧洲专利(尤其是可能被统一专利覆盖的技术),可能面临专利持有人的侵权指控。


若企业未及时申请欧盟统一专利,竞争对手可能通过优先申请抢占市场,导致自身技术丧失保护。


外观设计侵权风险


欧盟对注册外观设计(RCD)和非注册外观设计(UCD)均提供保护。化工产品包装、容器设计等若与欧盟已有外观设计相似(即使非恶意模仿),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非注册外观设计保护期仅3年,若企业未及时注册创新设计,可能因保护期过短而丧失市场优势。


商标侵权风险


欧盟商标审查注重显著性(如三维形状、颜色商标需证明与同类产品的区分度)。化工企业若使用未充分注册的商标参展,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或引发异议。


展会中若使用与欧盟已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如文字、图形),可能触发第三方异议程序,导致展品下架或法律纠纷。


二、展会风险点分析


技术功能制约问题


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排除“完全受技术功能制约”的设计。化工设备或功能性产品的结构设计可能因技术必要性无法获得外观设计保护,需依赖专利或其他形式保护。


公序良俗审查


若化工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或争议性用途(如某些农药),其商标或包装设计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被驳回注册,导致展会宣传受限。


标签与翻译合规性


统一专利要求授权后提供机器译文,但侵权诉讼需提交人工译文。化工产品技术文件、标签若未准备多语言版本,可能影响争议解决效率。


专利与专有技术纠纷


展会上展示未经授权的专利技术(如化合物合成工艺、制剂配方)可能触发临时禁令。例如,德国展会中若展品涉嫌侵犯当地专利,法院可立即扣押展品并要求关闭展位。


商标与外观设计侵权


新活性成分的包装设计或商标若与欧盟已注册标识相似(如颜色组合、三维形状),可能被诉侵权。例如,巴斯夫的“橙黑”配色在欧盟受商标保护,仿制可能面临高额罚金。


虚假宣传与绿色声明


欧盟对“可降解”“无毒”等环保声明审核严格,若新活性成分缺乏检测证明(如REACH认证、SCCS安全评估),可能构成商业欺诈。


商业秘密泄露


展台人员若无意间透露生产工艺参数或客户数据,可能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例如,某企业因展会演示中公开未申请专利的合成路线,导致技术被仿制。


三、可能面临的处罚


由于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内法对于侵权行为有着不同的裁判标准和赔偿标准,为了打击侵权并且为了使侵权行为在欧盟范围内有统一的裁判和赔偿标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4 年颁布了第 2004/48/EC 号令,即“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程序指令”


该指令详细规定了各成员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基本标准:


(1)证据和证据保全,譬如禁令和扣押等临时措施。


当权利人有充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司法机关令被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银行往来帐目、侵权产品等等。在必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形式来申请证据保全,即证据冻结令或称临时禁令,以避免被告损坏或者转移证据而造成原告的权利损失。但是在证据扣押之后,原告必须及时在31天内提起诉讼,以确认侵权行为和查扣证据的必要性。如果侵权不成立,被告将有权要求原告赔偿扣押证据带来的经济损失。


(2)销毁、召回或者永久清除违法商品。


如果侵权行为得到确认,原告即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方召回并销毁侵权产品,并且要求将侵权产品和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工具从商业渠道中清除。


(3)经济补偿、永久禁令和损害赔偿金。


对于侵权行为,不管其是否故意,原告都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故意侵权,即被告在已知或者应当知道存在有受保护的物品的情况下进行侵权行为的,经济补偿的计算可以包括:(a)被侵权人的利益损失、(b)若适当的话,侵权方因侵权行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c)以及由侵权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也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根据某些原则设定总额来计算,如至少是正规许可需交纳的许可使用费。对于非故意的侵权,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返还利润或者法律预定的损害赔偿金。


四、执法与维权风险


1.海关查扣风险


欧盟海关可基于权利人申请或主动怀疑侵权查扣展品。若企业未提前备案知识产权,或产品设计、商标与欧盟权利冲突,可能导致展品被扣留甚至销毁。


2.易坏品风险


化工原料或特殊制剂若被扣留,需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销毁申请,否则可能因变质造成额外损失。


3.临时禁令与证据保全


竞争对手可能利用欧盟第2004/48/EC号令,申请临时禁令冻结企业展品。企业需提前准备技术来源证明(如实验记录、专利文件)以应对突击检查。


4.高额赔偿风险


故意侵权需赔偿权利人损失、侵权所得利润及精神损害赔偿。若展品涉及侵权,企业可能面临巨额索赔(如按许可费倍数计算)。


五、应对建议


展前法律准备


全面检索欧盟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数据库,确保展品不侵犯他人权利。


提前申请欧盟统一专利、注册商标及外观设计,尤其关注技术核心与产品包装。


向海关提交知识产权备案,缩短查扣响应时间。


展中风险管控


准备多语言技术文件及人工翻译版本,应对可能的侵权指控。


与当地法律顾问合作,实时监控展会期间的异议或查扣通知。


应急预案


制定快速响应流程:若展品被扣留,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销毁同意或启动法律程序(易坏品缩短至3日)。投保知识产权侵权险,分散潜在赔偿风险。


六、总结


欧盟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及海关的高效执法,既是化工企业开拓市场的保障,也可能成为参展的潜在风险点。通过提前布局知识产权、合规审查及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可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确保展会效益最大化。


以上文章整理自《境外展会知识产权应对指南(2024年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商务厅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