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人应根据不同的证据类型采取不同的取证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类型有八大类,即: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无须当事人取证,但关于专利侵权内容的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需要由当事人举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常见书证有合同、文书、票据等。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证是专利侵权产品。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获取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等。
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是重要的证据类型。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视听资料常见有录音带、录像带、胶卷等;电子数据的形式更为多样,包括网页链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视频音频、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微信朋友圈信息、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等项内容。
对于这类证据,取证人可以使用各种设备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取证、移动端取证、录音笔、数码相机、摄像机等其他电子设备取证。取证时,应当注重程序规范、方法正确。(因设计使用目的不同,录音笔、数码相机及摄像机进行取证容易存在瑕疵,建议取证人优先选择诸如存证云这类专用证据固化工具)
在取证之前,应当对计算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清洁性检查,并生成清洁性检查报告,清洁性检查报告中应提供检查明细和检查结论。
电脑端取证的清洁性检查内容应包括操作系统信息、计算机信息、基本网络配置信息、hosts文件配置信息、拨号和虚拟专用网络配置信息、局域网代理配置信息、路由跟踪记录、共享文件夹信息、已安装软件列表及其缓存检查结果、 操作系统缓存检查结果、浏览器缓存检查结果、Cookies检查结果、系统环境变量、系统临时目录、用户目录、下载目录、操作系统平台、操作系统内核、计算机信息以及网络配置。
移动端取证的清洁性检查内容应包括手机设备信息(包括手机型号和Root情况等)、移动网络信息、无线网络信息以及已安装软件列表(包括软件名称、软件版本、包名、应用签名、安装路径、安装时间、更新时间和安装来源等), 根据移动端权限获取情况可收集序列号、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系统版本以及内核版本信息。(非专业人士往往难以知晓如何进行上述清洁性检查步骤及要求并难以提供较为可信的操作步骤说明或报告。使用第三方电子存证工具“存证云”自动集成上述步骤,可以帮助取证人更有效率地获取具有更高证明力的目标证据。)
电脑端取证
1. 静态网页取证
静态网页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登录取证系统的时间及IP地址;
(2)取证服务器进行清洁性检查时间及检查结论;
(3)取证网页地址、取证时间;
(4)静态网页取证内容。
2. 电脑录屏取证
电脑录屏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登录取证系统的时间及IP地址;
(2)取证服务器进行清洁性检查时间及检查结论;
(3)录屏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
(4)获取的录屏文件。
3. 电子邮件取证
电子邮件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登录取证系统的时间及IP地址;
(2)取证服务器进行清洁性检查时间及检查结论;
(3)邮件的发件人、收件人名称及地址;
(4)邮件的生成时间、接收时间;
(5)邮件内容;(存证云PC客户端软件已将上述主要功能纳入进来,自动集成所有标准步骤,并能够提供完备的存证证明,此外,存证云PC客户端软件也能实现证据核验、证据管理等实用功能,如有需要,可以留言索要安装包哦。)
移动端取证
1. 通话录音取证
通话录音取证应确保录音清晰、数据完整、时效和防篡改。通话录音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主叫方号码;
(2)被叫方号码;
(3)呼叫开始时间;呼叫被叫方时间,被叫方接听时间;通话结束时间;
(4)生成的通话录音文件;
(5)进行清洁性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结论。
2. 现场录音取证
现场录音取证应调用手机原生系统的麦克风采集录音,确保录音清晰、数据完整、时效和防篡改。现场录音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开始、结束录音时间信息;
(2)开始、结束录音位置信息;
(3)录音所得的文件;
(4)进行清洁性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结论。(从实践来看,优先建议使用录像方式进行取证,效果更好。如不方便,在使用现场录音取证时,建议录音前要提前设计好脚本,过程中补足诸如身份、产品信息等相关必要信息,帮助提升录音证明力哦。)
3. 拍照取证
拍照取证应调用手机原生系统的摄像采集的图像,确保图片无篡改、清晰可辨认。拍照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 拍照时间;
(2)拍照位置信息;
(3)拍照所得文件;
(4) 进行清洁性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结论。(拍照取证不要遗漏周边信息,除了重要的特写外,补充周边信息能够更好地佐证空间关系,这也是很重要的哦!)
4. 手机录像取证
手机录像取证应调用手机原生系统的摄像采集的视频,手机录像应记录以下内容:
(1)开始、结束录像时间信息;
(2)开始、结束录像位置信息;
(3)录制所得文件;
(4)进行清洁性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结论。(对于普通人来说,在手机上进行清洁性检查并获取结论操作较为复杂,可以直接使用存证云手机APP的“现场存证”功能,自动完成各种准备步骤,轻松完成录像取证。)
5. 手机录屏取证
手机录屏取证应调用手机原生系统的屏幕录制取得视频和截图,手机录屏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开始屏幕录制的时间和结束屏幕录制的时间;
(2)开始、结束录制时参考位置信息;
(3)若有截取屏幕页面,记录“截屏”操作时间及对应文件名;
(4)录屏视频文件和截屏文件;
(5)进行清洁性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结论。
6. 手机短信取证
手机短信取证应调用手机原生系统的短信功能发送和接收的短信,手机短信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发、收件人的姓名及手机号码;
(2)发送、接收的时间;
(3)手机短信的完整内容;
(4)进行清洁性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结论。
7. 微信聊天记录取证
微信聊天记录取证应记录以下内容:
(1)聊天记录的双方当事人身份,可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备注名称、头像照片、昵称、微信号、地区、 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2)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
(3) 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
(4)对于微信聊天记录中涉及的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或转账等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5)进行清洁性检查的时间及检查结论。
8. 其他电子设备取证
其他电子设备取证包括录音笔、数码相机、摄像机等电子设备录制的视听资料等证据,应确保录音录像清晰、数据完整、时效和防篡改。
来源:软唐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