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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相同产品”农药登记体系对比
来源:农化专利网   发布时间:2022-08-19 08:36
简述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一、定义美国“相同产品或实质上相类似产品”(以下简称“相同产品”)即“Me-too product” 的定义,是指一个农药产品与美国环保局已登记的另一个农药产品相同或实质上类似。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定义


美国“相同产品或实质上相类似产品”(以下简称“相同产品”)即“Me-too product” 的定义,是指一个农药产品与美国环保局已登记的另一个农药产品相同或实质上类似。


(一)“相同产品”(Identical product)是指一个农药产品与已登记的农药产品比较时,有以下两点相同:


1. 有效成分及所加的惰性组分相同,如为农药原药,则其杂质组分及百分比均相同;


2. 有相同或实质类似的用途。


(二)“实质类似产品”(Substantially similar product)对原药或制剂来说,与已登记的农药产品比较时,有以下三个特点:


1. 有效成分相同;


2. 有效成分的百分比以及所加的惰性组分及其百分比,可以有所变动,但变动范围应在已登记的农药产品不会引起危害的范围内变动;


3. 有相同或实质类似的用途。


二、农药登记管理机构


美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实际上是由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的化学品安全与污染防治办公室(Office of Chemical Safety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OCSPP)下属的农药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Pesticide Programs, OPP)负责,美国农药登记管理文件可以从OPP获得。OPP下设:生物农药和污染防治部(Bio-pesticides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Division, BPPD)、登记部(Registration Division, RD)、抗微生物农药部(Antimicrobial Division, AD)、农药再评审部(Pesticide Re-evaluation Division, PRD)、特殊评审及登记部(Special Review and Registration Division)及其它各部(Other Division)。登记部(Registration Division, RD)下设杀虫剂-杀鼠剂分部、杀菌剂-除草剂分部、抗微生物分部和登记支持分部。登记部负责传统农药(常规农药)的登记,登记部内设有各种产品经理小组,负责特定种类农药的登记工作。我国的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是承担全国农药登记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相同产品登记的登记流程及资料要求


必须在美国境内有代理公司→申办登记公司EPA号码→提交申请书→提交相应的EPA申请表→提交支付引用资料补偿费的意向书→提供产品化学资料→提供产品急性毒性资料→提供标签草案;原药-判定相同产品的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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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同产品登记的资料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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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联登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