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对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价。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来登记、生产的产品与登记试验样品的产品组成、加工工艺等一致。因此,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应当是成熟定型的产品,具有产品鉴别方法、质量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2. 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应与规模化生产的产品质量无明显差异;4. 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各项试验的样品应当一致,样品不足时,可以重新封样,封样号可以不同,但应当说明原因;成熟稳定的试验样品是农药登记的前提,也是登记的基础。登记试验启动前关注样品开发,误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