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就是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申请人,后续将:财政钱更难拿了(或者拿不到了)、好事轮不到了、事更难办了,专利更难授权了。
事难办了,举个例子,认定非正常,则意味着在一定时期内就无法获取预审资格,看到别人申请发明3个月授权,你却只能干着急,连个机会都没。就算已经取得了预审资格,但如果你有非正常,那也得暂停或取消,以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例,一年内有2件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且申诉没通过的,预审服务就要暂停半年以上;如果一年有2件或更多申请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取消备案资格且三年不再受理。预审不行,优审行不行?虽然目前还没到了一案非正常,全部不给优审,但是,非正常就像传染病一样,因为某些案件非正常,则这个申请人被重点关注,于是其他案非正常的概率大大提高。
专利更难授权了,举个例子,交一份专利申请文件上去,对于被重点关注的申请人(或者是被重点关注的代理机构),各级审查老师可能就不是“肉眼”审查,而是“拿放大镜,外加显微镜”来审,可能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或者充分的研发实力证明,就算申请人提供了,审查老师可能还不踏实,因为不敢相信是真的,不提的话,他们更不踏实。
需要注意的是,上文所提及的相关办法、相关指南以及相关规定,都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不排除少数地方局可能会做一些升级(加码)、细化或者别的配套,别的国家相关部门也或许已经进行了针对性的相关规定或者规定正在路上。
综上,共建良好的专利保护生态,不管是申请人还是代理人,对专利申请都应持、宜持敬畏之心,做到主观上不去非正常,客观上努力避开非正常。当然,如果万分小心仍然涉及非正常且系误伤,也不要怕,认真准备材料去申诉,大概率会有好结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