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少量被诉侵权产品用于试验目的,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免费赠送少量被诉侵权产品用于试验目的,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使用和制备被诉侵权产品作为合成农药原药中间体,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药登记许可,是否为专利法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药登记许可过程中,制造、使用以及向他人提供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超出行政审批范围进行田间试验行为,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上述这些情况,相信农药企业都不会陌生,感觉自己是在合法经营,但一不小心就触及红线,引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能够正确识别农药专利侵权的法律风险,清楚农药许诺销售的法律边界,同时能够防范农药专利侵权法律风险,是越来越多的农药企业的必备技能!那么7月19-21日在青岛召开的第十二届农药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大会上,来自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的段立红律师,将带来“农药专利侵权法律风险防范”是您绝对不能错过的精彩报告,相信您的很多疑问,在这里都能得到解答。
